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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要闻

我县“1+1+8”制度规范“统派直管”工作

作者:李松 刘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10-22 11:22

        为切实加强对归口派驻单位的监督,进一步规范“统派直管”机构设置和人员管理,汉阴县纪委根据市委《关于印发中共安康市纪委安康市监察局关于岚皋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派直管”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了“1+1+8”制度机制,有力的保障了“统派直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两个“1”分别是《汉阴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派直管”改革实施方案》和《中共汉阴县纪委“统派直管”纪检组工作规则》,两项制度明确了派驻纪检组的领导机制、工作职责、工作方式、工作制度,是各派驻纪检组规范运行、充分发挥工作职能的纲领性文件。

        “8”是《“统派直管”纪检组干部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对派驻纪检组干部任免、调配、选拔、培训、考核、权责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统派直管”纪检组案件线索管理制度》,明确了“统派直管”纪检组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和规范处置;《归口派驻单位向“统派直管”纪检组工作报备制度》,接受归口派驻单位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要会议、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的报备和归口派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并根据需要派员监督;《“统派直管”纪检组列席归口派驻单位会议制度》,列席归口派驻单位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统派直管”纪检组廉政约谈工作制度(试行)》,对归口派驻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定期主动约谈,及时提醒诫勉;《“统派直管”纪检组驻点巡查工作办法(暂行)》,采取重点巡查、交叉巡查、专项巡查、驻点巡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归口派驻单位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有效监督;《关于选拔任用干部等工作事前征求并听取“统派直管”纪检组意见制度(试行)》,对归口派驻单位干部提拔或使用、评优树模、考核考评等工作提出意见和作廉政鉴定;《落实纪检监察派驻 机构“统派直管”问责暂行规定》,对归口派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不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的进行追责。

        目前,汉阴县“统派直管”改革已于10月12日到位,人员编制也已划转到位,实行分散办公方式,县纪委也为各“统派直管”纪检组配齐了办公办案设备,并于10月13日对派驻机构进行了培训,当前,各纪检组正开展对归口监督单位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