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汉阴县人民政府>政务要闻>部门动态

部门动态

县纪委“上挂下派” 提升监督执纪能力

作者:沈桂娥 杨婷婷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11-19 11:04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解决基层纪委办案力量薄弱、业务水平不高等问题,县纪委实行“上挂下派”工作制度,有力促进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执纪能力全面提升。

        重视选派。“上挂下派”工作中上挂锻炼的干部从镇纪委副书记或专兼职纪检干部中选派,重点选择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时间不长、工作责任心强、敢于担当的年轻干部;下派锻炼的干部从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干部中选派,重点选择有一定的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能力、有一定工作经验的青年干部。

        强化锻炼。上挂干部重在跟班学习,积极参与机关工作,积累纪律审查工作经验,重点掌握调查取证方法、熟悉纪律审查程序、规范纪律审查文书;下派干部重在锻炼,要积极协助基层纪委开展工作,着力协助镇纪委建立完善“四风”问题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工作机制,加快规范化建设,确保镇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与镇党委主体责任有效对接,同时将机关好的工作作风和经验带到基层,丰富基层工作经验。

        加强管理。选派干部以接收单位管理为主,派出单位协助管理,学习锻炼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因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若无特殊原因,中途不得抽调或替换。期满后,由接收单位对选派人员工作期间的表现作出书面鉴定,对在选派期间,敢于担当、认真负责、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列为后备干部培养,对作风飘浮、安于现状、工作滞后或出现明显失误的取消选派资格,在年终考核中不与评优,对不服从管理、违规违纪者给予严肃处理。

        截至11月初,该县已有8名纪检监察干部参与“上挂下派”工作,有效增强了县镇两级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的互动,调动了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了系统内部活力,提升了干部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