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阴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索引号 | AB-xzfgzbmczj-2015-0010 | 公开目录: | 预决算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各镇各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15年02月09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5-02-09 16:44 |
——2015年2月4日在汉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汉阴县财政局局长 庞清明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汉阴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县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幸福汉阴建设目标,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带来的严峻财政收支形势,狠抓财税收入征管、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民生促发展,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督,较好地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财政预算收支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财力保障。
(一)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情况。2014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4.7777亿元,占年初预算3.436亿元的139%,同比增收7453万元,同比增长18.5%;完成市下达财政总收入任务3亿元的159%。财政总收入中,国税部门完成4999万元,占年初预算5000万元的99.98%;地税部门完成15506万元,占年初预算1.3亿元的119%;国土部门完成10537万元,占年初预算5900万元的178%;财政部门完成16735万元,占年初预算14176万元的118%。全县完成省口径财政总收入2.8591亿元,同比增长19.5%;人均财政总收入1159元,同比人均增加189元;百元GDP财政收入4.2元。
全县财政总收入中,上解中央4712万元,上解省级4706万元,上解市级1571万元,留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900万元,县本级基金收入16888万元。
(二)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2014年,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9亿元(其中:镇级收入2099万元),占年预算1.98亿元的100.5%,同比增长13.6%,增收2381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014万元,占年预算8840万元的113%,同比增长19.4%,增收1624万元;非税收入完成9886万元,占年预算10660万元的92.7%,同比增长8.3%,增收757万元。税收与非税占比由2013年48:52调整为50:50.收入质量有了一定提高。具体情况见表一。
2014年,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1亿元,其财力构成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9亿元,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3702亿元,国债转贷收入2500万元,调入资金3304万元,上级下达专项资金收入8.1992亿元,减上解支出398万元。2014年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2013年15.7亿元增支1.4亿元,同比增长8.9%。全县财政安排民生支出13.97亿元,占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7%。其中:教科文支出6.09亿元,占35.6%,农社卫住房保障支出6.48亿元,占37.8%。具体情况见表二。
2014年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1亿元,比2014年预算调整16.1194亿元增支9806万元,增支的资金来源:年底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收100万元;年底争取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715万元;年底上级预算内下达专项资金增加5687万元;年底调入资金3304万元。增支的主要项目为:年底列支2014年预算调整时无财力挂账4119万元;年底增加列支上级预算内下达专项资金5687万元。
2014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883万元,比去年减少899万元,同比下降32%。其中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1315万元,比去年减少171.8万元,同比下降12%;公务接待费支出568万元,比去年减少727.6万元,同比下降56%。2014年会议费支出328万元,比去年减少121.6万元,同比下降27%。
(三)县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收支完成情况。2014年,县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801亿元,占年初预算1.78亿元的100%,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291万元,同比增长20.4 %,增收1405万元;非税收入完成9510万元,同比增长7.5%,增收662万元。
2014年,县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448亿元,比2013年14.481亿元增支9670万元,同比增长6.7%。具体情况见表三、表四。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219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管理),其中:资产处置收入1761万元;国有资产出租收入169万元;资源性资产收入43万元;其他国有资产收入1246万元。
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219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管理),其中:文化事业支出2447万元;商业服务支出6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07万元;资产收储支出400万元。具体情况见表五。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201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完成2.1069亿元(其中:本级基金收入完成16888万元,上级补助基金收入完成4181万元),上年结余结转基金收入356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2亿元(其中县本级基金支出2.0244亿元,补助镇级基金支出956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年终滚存结余225万元。具体情况见表六。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78504亿元,其中: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9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5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82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1.0751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24.7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744.7万元。
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51882亿元,其中: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82.8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21.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33.5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8670.7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010.7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868.8万元。
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662万元,加上年结余9906万元,年末累计结余12568万元。具体情况见表七至表十三。
需要说明的是,2014年全县及县本级最后决算情况,待市财政局审核批复并经过县审计局审计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2014年,在积极培育财源、加强收入征管、实行财税一体化管理,确保财政收入全面完成;县级领导重视、部门密切协作,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和项目资金争取;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教育、科技、文化、“三农”、社会保障、卫生、住房保障等重点民生支出;深化财政改革、创新财政管理、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政财务行为、发挥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县财政工作中仍然面临不少矛盾和困难。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总量小,自身财力严重不足,自身财力仅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6%;缺乏骨干财源支撑,收入质量难以大幅提高,非税收入占比达50%,对预算执行带来了较大影响;刚性支出逐年增加,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财政隐形赤字不断加大;政府性债务负担重,财政运行风险不断加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达8.9亿元;财政在惠民生、保重点、促发展等方面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5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预期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2015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继续加大财源建设力度,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强化征管措施,挖掘增收潜力,保持收入稳定增长;深入研究中、省财政经济政策,继续加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和转移支付力度,千方百计增加可用财力;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管、深化财政改革,加强政府性债务管控,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预期目标
2015年财政收支主要预期目标是:
全县财政总收入计划完成3.865亿元,同比增长13%。
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完成2.23亿元(其中镇级1700万元),较上年增长12%。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完成16.8亿元,较上年增长4.2%。其中,民生支出计划安排13.6亿元,占年初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
县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收入计划完成2.0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完成15.33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计划完成500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完成1.1亿元(其中计划争取上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580万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4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计划完成1.094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完成1.930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计划完成1.7222亿元,年底预计结余2081万元。
(三)预算编制管理的基本原则
坚持“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和全口径预算管理;坚持“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三公’经费、差旅费及会议费按限额、专项资金按规定、政府采购按计划”的原则;坚持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不列赤字;坚持统筹兼顾、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促发展、防风险,推进公共民生财政;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坚持预算定员定额标准,细化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的科学合理性,完善预算管理各项制度,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推进效益财政财务;坚持公开透明,推行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全面公开,推进阳光财政财务;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强化财政监管,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肃财经纪律,推进节约型财政财务和廉政建设。
三、2015年财政预算收支安排计划
(一)全县财政总收入安排计划。2015年全县财政总收入计划为3.865亿元,同口径增长13%。其中:国税部门6500万元,地税部门1.52亿元,财政部门1.095亿元,国土部门基金收入6000万元。“营改增”扩围启动后,国、地税收入计划将作适当调整。
(二)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计划。2015年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2.23亿元(其中镇级收入1700万元,县本级收入2.06亿元),同口径比增长12%,其中国税部门1700万元,地税部门9650万元(含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财政部门1.095亿元。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是:税收收入1.1亿元,同口径比增长9.8%;非税收入1.13亿元,同口径比增长14.3%。
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2015年预计全县总财力计划为16.8亿元,其中: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2.23亿元,计划争取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0484亿元,计划争取上级预算内下达专项资金收入8.2亿元,计划争取国债转贷收入3700万元,上解支出484万元。镇级财力1.47亿元(其中镇级收入1700万元,转补镇级1.3亿元),县本级财力15.33亿元。
根据以上财力计划,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15年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16.8亿元。具体情况见表十四。
(三)县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收支安排计划
2015年,县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2.06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5.7%。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是:税收收入9600万元,非税收入1.1亿元。
按照收支平衡、不列赤字的原则,2015年县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支出计划安排15.33亿元。支出项目计划安排为:①人员经费支出3.9362亿元(包括县本级各部门在职人员工资、离退休费及其他有关人员工资,不含补助镇级人员、优抚对象、特岗教师转岗安置、新招录人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人员经费支出);②分档定额公用运转支出1414万元;③重点工作经费支出1756万元;④县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2.6261亿元(含总预备费840万元);⑤非税收入列收列支2507万元;⑥上级财政专项资金计划列支8.2亿元。具体情况见表十五、表十六、表十七、表十八、表十九。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计划
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安排5000万元,其中:资产处置收入3350万元;国有资产出租收入365万元;资源性资产收入585万元;其他国有资产收入700万元。
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计划安排5000万元,其中:文化事业支出1000万元;民政事业支出400万元;资产收储支出4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00万元。
根据以上安排,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管理。具体情况见表二十。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计划
201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安排1.1亿元,其中: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420万元,争取上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580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计划安排1.094亿元,其中: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360万元,上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580万元。
根据以上安排,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坚持以收定支、收支挂钩的原则,预计当年政府性基金结余60万元,加上年结余225万元,累计结余285万元。具体情况见表二十一。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计划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主要包括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6项社会保险基金,其中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3项基金收支为市级统筹。
2015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9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82.8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44.5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21.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77.6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33.5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11984.36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10470.86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23.2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010.7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978.68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102.68万元。
根据以上安排,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计划19303.4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计划17222.31万元,收支相抵,当年预计结余2081.13万元,加上年结余12568.28万元,预计年末累计结余14649.41万元,结余数基本达到上级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结余规定和基金安全运行的要求。具体情况见表二十二至表二十八。
四、2015年财政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强征管抓争取,着力增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科学预测收入来源,及时分解收入计划,完善收入考核奖惩办法,继续实行收入月评比、季通报、半年督查、年度考核奖惩制度,确保收入应收尽收;二是充分发挥财税库银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定期组织召开财、税、库、银和协护税单位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收入征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组织收入的强大合力;三是严格实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落实“以地控税、以票控税、先税后证”各项措施,依法加大收入征管稽查力度。同时,坚持“抓大不放小”的原则,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难点税源、主要税种和重点收费项目的跟踪稽查和监管,做到重点税源管理精细化、一般税源管理规范化、零星税源管理社会化,不断提升征管水平;四是进一步落实各预算单位、县财政局内设机构及各镇财政所在强化税收征管方面的协税护税责任和义务,完善建设项目立项批复、工程报建、土地供给、投资评审、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支出发票财政财务报账审核,严格执行涉税项目县内依法申报纳税,认真落实税收流失违规问责、扣减单位公用经费制度,杜绝收入“跑、冒、滴、漏”;五是认真执行国家“营改增”向建筑业、房地产业、生活性服务业和金融业等领域扩围试点工作,落实国家扶持中小微利企业税收等优惠政策,该减免的减免到位,不该收的坚决不收。同时,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加大清理力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禁违规减免各类税收、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严禁通过财政列支方式变相减免税费行为,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六是继续加大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补助和项目资金的力度,深入研究中省财政转移支付改革政策变化,密切关注国家加大贫困地区、革命老区、生态环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投资方向和重点,超前谋划,积极完善部门项目库和财政项目库,加强项目跟踪衔接,加大资金争取力度,竭力为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财力支撑;七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发挥“沉睡”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县镇两级财政及各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处置力度,对结余结转两年及以上的专项资金和当年结余结转的公用经费例行统一收回县级总预算统筹安排,用于改善和保障民生。
(二)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惠民生保重点促发展
一是继续加大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支持力度。计划安排重点项目前期经费500万元,用于项目策划、论证、规划设计、文本编制、项目申报、衔接争取等,为争取重点项目、改善民生、促进发展提供必要的项目前期经费保障。二是继续加大工业园区建设支持力度,积极培植工商骨干财源,促进工业化发展。计划安排中小企业发展基金800万元,支持工业园区贷款8000万元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在加强风险防控的前提下,扩大财信担保规模,支持组建循环发展担保公司,继续实行财政资金银行开户与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和企业发展挂钩制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量,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加大招商引资支持力度,吸引更多的企业入驻园区投资兴业,支持园区企业达产达效、提质增效、做大做强、带动就业;三是加大“三农”投入力度,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计划安排2479万元支持1800户避灾移民搬迁;计划安排1804万元支持平涧路、汉漩路改造、汉江大桥等重点交通项目建设和农村县、镇、村道路养护;计划安排农业产业建设基金和奖补资金350万元,支持农业科技研发,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促进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计划安排贫困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配套资金500万元,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推动精准扶贫工作和“美丽乡村”建设;计划安排360万元,用好中省专项资金2407万元,支持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卫生保洁,完善避灾扶贫搬迁100户以上安置点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善农村环境,建设清洁乡村;计划安排500万元支持农村安全供水、村级“一事一议”道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的维护,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的长效管护机制;认真落实强农惠农各项政策,及时足额兑付粮食综合补贴、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涉农补贴,支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镇村综合改革和村委会换届选举,逐步提高城镇社区、村“两委”公用运转及村党支部党建、“三会一课”经费的保障水平。四是继续加大城市建设管理支持力度,促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财政担保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世行贷款1亿元,计划安排2281万元(含基金安排)支持完善城市规划,加快城市道路和北城街西延工程,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两场”和城区环卫保洁运行管理、龙岗公园及城镇亮化工程建设;计划安排124万元,支持“园林县城、文明县城、森林城市”等创建活动,完善城市公益设施,巩固提升县城文明成果和城市管理水平。五是支持教科文卫等事业发展。计划安排5440万元,支持“双高双普”及汉阴中学建设,落实生均公用经费、“两免一补”、贫困学生资助、“营养餐”等教育民生工程资金配套;计划安排2580万元,支持县级公立医院和镇卫生院推进医疗卫生体系改革、镇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防控体系建设,积极支持文化旅游名镇及凤堰古梯田景区等建设,不断促进科技、文化、计生等社会事业发展。六是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计划安排4650万元,全面落实城乡低保、五保、养老、失业、优抚、大病医疗救助、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等民生政策,不断提高保障群体社会保障能力。积极筹措资金,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改革提供财力支撑。七是计划安排3500万元,用于化解国债转贷、秦巴扶贫、卫八、卫十、通村水泥路等政府性债务。八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全力支持其他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创业促就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监、盐务、体育、老龄、信访维稳、社会管理创新、殡葬改革等投入,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推进县财政部门与县人大财经工委、县审计局、县监察局等部门常态化联动监督机制,努力实现财政资金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杜绝管理漏洞,严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财经纪律。二是突出重点民生资金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扶贫、以工代赈、陕南移民搬迁、教育经费、城乡低保、高龄老人、贫困残疾人补贴、惠农补贴等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严查缩水走样、虚报冒领、套取、骗取、贪污、挪用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城建、交通等重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检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强化决算编制情况、“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差旅费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大“小金库”治理、单位账户清理撤并力度,加强村级财务等方面的监管。认真贯彻中省市县出台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五是积极推行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评价,坚持资金使用效益与专项资金设立、预算资金安排、资金拨付等挂钩,对资金使用无效或低效的专项资金,相应减少或取消预算。六是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增强预算约束力。坚持“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严禁“单位胡支乱花、财政被动追加”。严肃部门和镇级预算约束力,年初预算经法定程序批准后,除救灾等应急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解决外,其他无重大特殊原因,中途及年底一律不予追加。对“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差旅费等控管不严,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导致单位运转经费出现缺口、挤占、挪用民生项目资金以及事关群众饥寒冷暖的保命钱、救济款的一律实行从严问责制度,确保有限的财力向民生倾斜。七是集中财力办大事。严格执行项目申报整合和项目资金拨付“五级审批”制度,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记其功、各尽其力”的原则,实施项目资金捆绑整合,紧紧围绕全县重点区域、重点民生项目、重点实事工程建设,集中财力办大事。八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管理,强化财务人员培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四)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着力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年初到位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县镇两级全面推行部门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和公务卡的使用,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增强预算执行的透明度,努力打造阳光财政财务。二是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扩大项目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率,减少项目资金拨付中间环节,提高财政资金运行速度,实现县镇两级财政资金运行在线实时监控,防范资金不安全运行现象发生,努力打造高效廉洁财政财务。同时,利用新农合“一卡通”、惠农补贴“一卡通”二卡合一功能,全面推行各类惠农补贴“一卡通”。三是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节支提效促廉的巨大作用,严格执行县政府《进一步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规定,加强财政投资项目预算评审管理,坚持应评尽评,完善评审程序,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坚决执行对未履行财政投资预算评审的项目一律不办理政府采购,不安排拨付资金的规定,坚决杜绝建设项目“三超一改”现象,最大限度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着力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管到位、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一律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招投标管理),严格采购审批,规范采购程序,提高采购效率,提升采购管理水平,增强采购节支效果。五是加强公共资产管理。进一步摸清资产底数,完善资产管理台账,强化资产日常监管,规范资产交易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六是强化政府性债务监管,切实防范财政风险。认真做好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和债务动态监管工作,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及应急处置机制;落实上级关于各级政府及部门举债必须经风险评估、按程序逐级报经省级政府批准并纳入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方可举债的规定;严格举债审批管理和违规举债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加大偿债准备金预算,健全化债奖补和违规举债不救助机制,着力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凡2013年6月底以后未经审批的举债,一律实行不救助制度,并实行责任追究。七是积极探索推进以逐步减轻财政负担为目标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加快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市场主体培育,在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体育、养老、保障性住房建设、生活垃圾清运保洁、基础设施维护等领域,稳步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积极探索政府特许经营与诚实守信、实力雄厚、懂经营、善管理的社会主体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全程合作”的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财政干部依法履职能力
加大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升财政干部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技能;加强财政系统作风效能建设,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和服务大局、服务中心、服务发展的能力;加强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增强纪律意识、责任意识,主动接受监督,有效防控各类业务风险,确保财政干部廉洁和财政资金安全。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深化财税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的收官之年,财税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切实履行职责,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务实创新、扎实工作,为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