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民政局2015部门预算说明

索引号 CD-zsdwczgk--czgk-2015-0123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各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5年02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5-02-28 17:23


根据汉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汉财预字(2015)22号文件精神,我局部门预算按照“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三公’经费、差旅费及会议费按限额、专项资金按规定、政府采购按计划的原则”进行预算,现将2015部门预算情况公示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汉阴县民政局是主管全县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县政府组成部门,加挂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主要职责是:

负责草拟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革命烈士审核、褒扬及伤残等级审核报批和全县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全县生产救灾工作;负责建立实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救济和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服务、社区建设工作;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负责对全县境内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负责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拟定全县行政区域规划管理、审定等工作;负责全县民族宗教事务工作。

二、201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及目标

2015年民政工作以落实各项民政政策为重点,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民政项目建设,着力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着力加强民政自身建设,促进全县民政事业统筹发展。

(—)切实加强以社会救助为主体的民生保障工作。建立社会救助协同办理机制,形成“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部门合作机制。加大城乡低保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落实镇受理申请、审核和县局审批责任,落实动态管理。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出台大病医疗救助实施意见。加强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继续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主动救助。完成县级救助管理站项目建设。做好城市“三无”对象、孤残儿童生活保障、社会慈善事业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民政民生保障体系,努力提高民生保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深入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狠抓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力争县级示范性老年公寓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完工,新建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个,农村幸福院20个,城关镇敬老院建成投入使用,完成上七镇敬老院改扩建任务和蒲溪敬老院续建工程。继续抓好五保供养工作,落实散养五保监管责任,强化敬老院管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三)切实做好拥军优抚安置工作,保障优抚安置对象基本权益。落实好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实施“扶优工程”,扶持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住房难40户,对困难优抚对象积极实施大病医疗救助。按时完成城镇退役士兵年度安置任务。做好退役士兵免费参加技能培训。努力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力争实现省级双拥模范县连冠。认真做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维修改造工作,抓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

 (四)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增强社会自治服务功能。

加强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管理,大力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社区工作标准体系和评估制度,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完成第九次村(居)委会和村(居)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深化村级民主监督和村(居)务公开工作。启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五)积极稳妥推动殡葬改革。深入开展“殡葬改革推进年”活动。成立殡葬执法大队,开展乱埋滥葬专项整治,认真落实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扎实开展龙岗公园、高速路沿线、316国道周边的坟墓迁改任务。

(六)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改革,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规范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程序,简化社会团体登记审批程序,促进社会组织加快健康有序发展。健全社会组织负责人管理、资金管理、年度检查、查处退出等制度,清理规范,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加强产业经济协会的规范管理,引导其在产业发展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高社会组织的自律诚信度和社会公信力。引导社会组织进入社会服务领域,承担社会事务,参与社会治理。

(七)扎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加强防灾救灾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建立健全救灾预警响应和应急响应机制,抓好灾情统计上报,确保灾情信息初报及时、核报准确。创建全国或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个。加快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进度,年底投入使用。

(八)妥善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强化宗教事务管理,整治乱建庙宇行为,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审批、教职人员备案及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教职人员的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

(九)规划编制“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干部职工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要把“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核心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之成为提升服务和效率的力量源泉。严格民政资金分配、划拨、发放程序,切实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开展民政资金专项检查,出现挪用、截留、贪污、私分等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部门基本情况

局机关是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局机关内设行政股(办)室4个:行政股、社会救灾救济股、综合业务股,五保户管理股,下设事业单位4个:城乡低保办、汉阴县中心敬老院(含救助站、汉阴县福利院,三块牌子一套人马)、汉阴县陵园管理所(差补事业单位)、老龄委员会办公室(属民政局代管,经费已独立预算)。

    现有在职人员32名,其中:局机关在职人员(含城乡低保办)19人,县救助站(县福利院)在职人员10人,县陵园管理所在职人员3人,退休人员26人,遗属2人,精简退职人员1人,社区专职人员15人,伤残军人38人。福利院院民(城市三无人员)16人。

县救助站(县福利院)、县陵园管理所不是独立预算二级单位,属民政局报账单位,截止2014年12月31日民政局固定资产290.9万元。

四、部门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2015年部门预算人员经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津补贴项目和标准预算。公用运转经费根据人员编制情况,按照分档定额标准预算。专项业务费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和承担的重点业务工作预算。

五、汉阴县民政局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3640192元,其中公用运转财政拨款收入192500元,非税财政拨款收入50000元;上级财政专项资金收入35000000元。本年部门收入总计58640192元。

本年人员经费支出2698345元;公用运转及重点工作经费192500元;县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20749347元;上级专项资金支出35000000元。本年支出合计58640192元。专项资金支出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五保户供养补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城市三无人员生活补助、义务兵家属优待金、退役士兵安置、社区专职人员经费、镇敬老院人员经费、伤残抚恤金、殡葬改革专项补助经费等。


汉阴县2015年县本级部门收支预算汇总表(表一)

汉阴县2015年县本级部门公用运转支出预算明细表(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