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的情况通报(第十二批)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5-02 18:07

(第十二批1件)

截止20175216时,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汉阴县环境信访件21件,现已办结18件,其中今天办结1件。现将第十二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1

受理编号270号环境信访问题为:蒲溪镇三堰村二组的富康养殖场(养殖量约100头猪,厂址位于河边)前期因群众投诉举报停止养殖三年,今年又重新开始养殖,洗圈水直排河里,养殖场臭气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汉阴县

    经核查,汉阴县富康养殖有限公司位于蒲溪镇三堰村二组,2009年建成投产,2014年底停产,属禁养区。20173月,该养殖场业主与他人合伙在猪场南区为汉阴金硕养殖公司代养育肥猪320头。该养殖区域建有两个沼气池和1个贮粪池,贮粪池紧邻河道,中间没有缓冲区,有污水渗漏河道现象,洗圈水未直排。养殖区存在养殖废气,对附近村民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汉阴县政府责成富康养殖公司3天内将贮粪池内的污物清理干净,做好防渗漏处理,确保粪尿不外排。同时,在2017630日前,将存栏猪处理完毕,关闭猪场不得在原址再从事养殖生产。

责任追究情况:汉阴县环保局于2017430日对县农林科技局畜牧中心责任干部提醒谈话;汉阴蒲溪镇纪委对三堰村村委会副主任诫勉谈话。

 

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1747日-56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3335777,邮政信箱:安康市第800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