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的情况通报(第十三批)
(第十三批1件)
截止2017年5月3日22时,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汉阴县环境信访件22件,现已办结19件,其中今天办结1件。现将第十三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
1 |
受理编号286号环境信访问题为:有人在涧池镇麻柳村三组洞河段河道中采砂(1个采砂点,4台挖掘机)造成河道破坏,且岸边河滩上扬尘较大。 |
汉阴县 |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采砂点为汉阴县洞河水库淹没区前期清淤(采砂)作业区域。汉阴县涧池镇政府于2017年2月10日组织拍卖洞河水库库区河道采砂权,汉阴县军坝建材有限公司获得开采权,已按程序办理了河道采砂许可证,属合法开采, 且采砂方式规范。 该公司为方便车辆运输,在洞河库区内修建了施工便道,运输过程中洒水降尘,现场未发现扬尘污染。该开采区域不在原河道,位于周边荒地,不存在毁坏河道行为。 |
不属实 |
由汉阴县涧池镇、县水利局负责监督军坝建材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安康市江河湖泊采砂(采矿)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采砂行为,并在运输过程中不间断洒水降尘,确保无扬尘污染。
|
|
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17年4月7日-5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3335777,邮政信箱:安康市第800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