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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

关于办理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88号提案的函

汉编办函〔2017〕11号

作者:佚名 来源:县委编办 发布时间:2017-05-01 13:30

张玲玲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县教育督导室确定为行政单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办一直非常重视和支持教育体育工作。2016年12月以来,县教育体育局领导到我办沟通,并以文件请示县编委调整汉阴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管理体制问题,我办根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教育督导条例》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认真调研形成议题,于2016年12月30日提请县编委会议研究,并按程序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县编委会于2017年2月22日下发了《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管理体制的通知》(汉编发〔2017〕1号),文件中明确“同意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由事业单位调整为行政机构,与县教育体育局合署办公。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原有10名事业编制收回纳入县统筹,核定行政编制3名(从县教育体育局机划转行政编制1名,从本轮机构改革精简收回的行政编制中调剂2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至此,你们所提提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再次感谢你们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汉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