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7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 见习工作的通知

文件名称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7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 见习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2017-0000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7-24 11:48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函〔2017〕127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县2017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见习范围

    本次见习活动在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开展。

 二、时间安排

   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3日发布公告、报名遴选

   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学生见习

三、报名条件

   (一)汉阴籍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

   (二)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三)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工作时间。

   (四)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食宿问题。

    四、遴选工作

    遴选工作本着“自愿报名、统一组织”的原则开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县政府机关本次接收50名大学生参加见习活动,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www.hanyin.gov.cn)公开发布遴选公告。

    五、责任分工

   (一)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团县委负责见习大学生遴选、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县人社局负责见习大学生的岗前培训工作;县财政局负责为每名见习大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发放见习补助1000元;县政府网站负责做好遴选工作的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接收单位具体负责见习大学生的日常管理,与见习大学生签订见习协议。

    六、见习考核

    见习结束前,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在《大学生见习考核表》上签署意见,每名大学生撰写一份不少于1500字的见习总结,连同《大学生见习考核表》一并交团县委备案,由团县委负责对顺利完成见习的大学生发放见习证书。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接收见习大学生的单位要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制度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76号)要求,结合见习大学生所学专业,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要安排专人对见习大学生进行指导,至少组织两次到基层调研活动,加深见习大学生对汉阴基本县情的认识和思考。

   (二)广泛宣传。见习组织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大胆创新,切实丰富见习活动内容。接收大学生见习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活动平台,为见习大学生创造更多学习锻炼机会。

   (三)加强管理。接收见习大学生的单位要扎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教育大学生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自觉接受管理,注重自身形象,注意人身、交通、饮食安全。

 

       附件:大学生见习考核表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