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绿色仲裁通道开启“便民之路”
“谢谢你们了,让我少跑了好多路”。5月30日上午一上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工作人员就接到远在安徽省金寨县的农民工夏某某打来的电话。
2016年9月,安徽省金寨县沙河乡农民工夏某某来到汉阴县阳安二线某隧道工地务工,2017年1月6日在施工中发生工伤事故。施工单位负责人为四川籍人员,常年在外奔忙,单位注册地无具体人员办公,夏某某在讨要工伤补偿款过程中,深深体会到维权之艰难。因施工单位住所不稳定,负责人长期在外等原因,在工伤认定和劳动功能障碍等级鉴定环节相关文书送达方面,工伤认定机构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均采取了公告送达方式,致使维权路上耗时极长。
2018年5月3日,夏某某在取得了劳动功能障碍鉴定结论书后即向汉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要求被申请人单位赔偿其工伤补偿待遇。收到夏某某的仲裁申请后,考虑到夏某某从千里之外的山村赶来,汉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及时启动绿色仲裁通道,当天立案受理,为了减少夏某的维权成本,尝试采用电子手段向被申请人某隧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某送达《应诉通知书》、《组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分别进行通话录音、彩信拍照送达、录音确认固定相关送达证据。2018年5月23日上午,被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赵某某准时到仲裁庭参加庭审,在仲裁员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申请人夏某某工伤补偿款12万元,及时化解了一起劳动纠纷。
该案件的办理,证明了电子科技手段送达法律文书的可行性。今后,该院将进一步推进运用现代电子科技手段送达法律文书,缩短办案时间,尽可能降低劳动者的维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