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zfb/2018-0013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8〕9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1月1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1-18 20:41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阴县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
汉阴县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县有机农业健康发展,促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国认注〔2011〕3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建成一批有机稻谷、油菜籽、魔芋、茶叶、食用菌、核桃、蔬菜、生猪等有机农产品基地;建成一批有机林果、谷物、食用菌、蔬菜、畜禽产品、魔芋加工为主的有机产品生产加工园、物流园和电子商务中心。力争到2022年,全县有机认证产品种类达到5-8类,有机认证证书30张以上,有机加工产品产值达到全县经济总量20%左右,通过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评审验收,建成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
二、建设内容
(一)合理规划布局,确定重点产业。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有机农业发展规划,按照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品牌化、市场化原则,重点打造粮油、菌蔬、畜禽、魔芋、林果、茶及代用茶等有机产品。
(二)建设有机基地,实施标准生产。按照有机产业发展规划,突出规模效应,集中连片打造有机产业基地。对有机生产基地建设实行严格管控,凡投资有机产业基地建设的,必须报所在地政府审核,并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所有基地严格按照有机生产技术开展标准化生产,并积极申请通过有机产品认证,取得相应认证证书,到2022年,力争建成有机稻谷基地2万亩、有机油菜籽基地1万亩、有机蔬菜基地5000亩、有机魔芋基地5000亩、有机茶叶基地5000亩、有机核桃基地5000亩、有机食用菌2000万袋、有机生猪存栏量达到1万头以上。
(三)打造有机园区,发展精深加工。依托我县富硒产品特色优势,以蒲溪富硒农副产品深加工聚集区为基础,重点培育引进有机粮油、食用菌、魔芋、畜禽产品、蔬菜、林果加工及以多种有机原料为核心的综合加工,拉长有机产业链条,增加产品附加值,积极打造有机农产品加工园区,形成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有机产品加工产业集群。
(四)创建有机品牌,推动提质增效。积极引导有机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有机品牌创建,大力开展安康市特色产品、陕西省名牌产品、知名品牌创建工作,力争在每个产品类别中创建一个有机品牌,通过品牌效应,不断提升有机产品核心竞争力。建立有机电商平台,推动有机产品线上线下交易。建设有机产品物流园区,开展有机产品专业化配送,抢占中、高端市场。
(五)开展科研攻关,强化技术支撑。县农林科技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烟草局等单位和各有机企业要加大与中国农大、西北农大、中国农科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联系,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重点开展有机新品种、有机生产新技术、有机化肥、植物农药、有机生产标准、有机生产管理等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标准体系。
(六)依托有机产业,发展乡村旅游。按照农旅结合的发展思路,引导市场主体建设现代观光有机农场、果园、茶园,通过有机生态展示、有机餐饮、有机农事等体验活动,发展有机乡村体验游,实现有机产业与乡村旅游良性互补、共同发展。
三、任务分工
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有机农产品获证企业的监管和培育发展,督查认证机构的认证工作,提高认证质量,规范认证工作,做好有机产品投入物的执法检查工作,推动县食品、农产品检测检验中心建设,组织有关部门完成申报资料汇编工作。县发改局负责配合制定有机产业发展规划,组织申报有机产业发展项目。县农林科技局负责做好有机农业、有机林果发展工作,编制有机产业发展规划,加强生产技术指导、农产品质量监测,统筹推进有机农业、林果生产基地建设,建设有机农业技术支撑体系。县环保局负责做好有机农产品生产单位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完成有机农产品生产区大气监测报告,配合有关镇做好有机农产品生产环境遭受外来污染的调查和整治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有机产业、示范区创建资金安排,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县文广旅游局负责宣传有机示范区创建工作,结合有机产业观光发展乡村旅游。县电商办负责组织协调县电子商务企业宣传推广销售有机产品。县供销联社负责完善有机农产品宣传推广销售,负责生产农资供应组织。县统计局负责提供我县产业经济数据等资料,做好有机产业发展方面经济数据统计。县公安局负责查处阻碍执法和生产销售过程中的重大经济违法行为。县经贸局负责有机产业生产加工企业的培育发展,制定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实施品牌培育创建,推介营销有机产品。月河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负责有机产业园、有机物流园建设,引导有机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入驻园区。县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气候环境条件等资料和服务。有关镇要结合各自实际,建设有机产品生产基地,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协助相关部门指导生产、种植养殖和营销,并调动动员辖区内企业、经济合作组织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扩大规模,提升效益。
四、实施步骤
(一)2017年12月-2018年2月。组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到位,积极宣传动员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完成全县有机产业及相关情况的调查研究,形成《汉阴县有机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并上报省质监局,为制定汉阴县有机产业2017-2022发展规划做好准备。邀请省质监局专家来汉调研指导,开展有机产品知识培训。
(二)2018年3月-2021年6月。制定《汉阴县有机产业发展2017-2022年规划》,出台我县有机产业发展奖励扶持政策和有机食品技术规范、产品标准,制定标准化种养植相关技术标准。组织企业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培训,广泛开展产品有机认证工作。加强有机产业基地建设,通过标准化种植养殖,规范有机农产品生产管理,不断扩大全县有机产品种基地规模。积极培育有机产品加工、销售、电商和物流企业,建立有机产品立体营销网络体系,全力打造有机产品品牌。通过此阶段工作,完成有机认证产品创建区创建任务,基本达到创建国家有机认证产品示范区申报条件。
(三)2021年6月-10月。按照申报要求,收集汇总申报资料上报国家认监委。继续抓好有机产品认证及基地建设,完善生产技术体系、信息化及环境监测体系建设。
(四)2021年11月-12月。做好创建工作自查,巩固提升创建成果,迎接国家认监委专家评审,通过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评审后,确定为示范区。
(五)2022年1月-12月。做好专家评审指出的需整改问题,制定示范区发展建设方案,按照示范区标准进行示范区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和基础材料等工作。各镇和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人员和职责,制定方案和措施,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二)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各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利用新闻媒体、传播媒介加强宣传动员,既要宣传发展有机产业知识及重要意义,在全县上下形成发展有机产业的共识,还要把有机产品和品牌作为我县对外的形象展示的重要名片,大力宣传、积极推介,不断扩大我县有机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和占有率。
(三)强化考核,确保实效。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科学有效的考核办法,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考核体系,及时跟踪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快工作步伐,确保顺利实现创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