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18-0030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8〕15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1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02-02 08:38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新修订的《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办法》(陕政发〔2018〕1号)和省统计局新修订的《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县2017年度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工作,实现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保位争先”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县域经济监测的重大意义

  汉阴县2016年度县域经济监测排名在全省80个县中排30位,陕南第5位,安康第3位。面对兄弟县竞相追赶超越发展的态势,汉阴县域经济发展面临着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严峻形势。因此,各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工作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新时代县域经济发展监测工作的新特征、新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围绕新修订的监测指标体系,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监测数据质量,努力实现各项指标争先进位目标。

  二、明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的范围、内容和方法
  省对县域考核范围为:75个县和3个县级市。县域考核指标内容包括:创新发展指标、协调发展指标、绿色发展指标、开放发展指标和共享发展指标五大类28项指标,涵盖县域经济社会的主要领域。监测考评以功效系数法为核心,采用综合加权汇总万分评定制的办法,先对县域综合监测考评的各项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再根据各项指标权重加权汇总,依照综合得分,对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综合排序。监测考评结果由省政府每年向社会发布,每年综合考评表彰奖励一次。

  对县(市)综合监测考评前10名和综合监测考评名次进位快的前10名分别授予“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十强县”称号和“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奖”;对县(市)现代农业发展、新型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监测考评前5名分别授予年度“现代农业强县”、“新型工业强县”和“生态建设强县”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三、认真落实县域经济监测各项工作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为切实加强县域经济监测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县统计局、考核办、发改局、财政局、农林科技局、经贸局、住建局、环保局、国土局、招商局、旅发办、编委办(职转办)、卫计局、教体局、综治办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县统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承担县域经济考核所有数据的汇总、审核、数据质量抽查、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能分工负责做好附件一、附件二各项指标的统计上报衔接等工作。
  (二)做好上下衔接。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沟通衔接,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全面掌握本部门数据的总量与增速在全省、全市位次,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一方面要确保本部门提供的部门资料能够全面真实反映我县行业或系统的发展水平;另一方面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最终认定的考核数据在省、市同类县中排名靠前。
  (三)加强分析研究。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数据的分析和研究,加强与全省及相关市县(与我县处于同一类别的县市)的比较分析和研究,总结分析优势与短板,制定相应措施,确保各项考核指标总量与增幅比上年有明显进位。县统计局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统筹工作。

  (四)严明工作纪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县域经济监测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对上报数据认真把关。涉及县域经济监测指标等方面的部门业务报表,相关部门应同县统计局会商后上报。同时,建立县统计局与部门统计的数据交换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县考核办、县统计局要对部门统计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对部门县域经济监测工作开展不力、数据报送不及时、数据质量不高的单位督促限期进行整改。对不切实履行部门职责,相关数据审核把关不严或不及时、不准确上报各项统计数据,在县域经济监测考评中造成影响和损失的相关部门,实行责任追究。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