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zfb/2018-0030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8〕15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1月3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2-02 08:38 |
根据新修订的《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办法》(陕政发〔2018〕1号)和省统计局新修订的《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县2017年度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工作,实现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保位争先”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汉阴县2016年度县域经济监测排名在全省80个县中排30位,陕南第5位,安康第3位。面对兄弟县竞相追赶超越发展的态势,汉阴县域经济发展面临着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严峻形势。因此,各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工作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新时代县域经济发展监测工作的新特征、新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围绕新修订的监测指标体系,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监测数据质量,努力实现各项指标争先进位目标。
对县(市)综合监测考评前10名和综合监测考评名次进位快的前10名分别授予“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十强县”称号和“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奖”;对县(市)现代农业发展、新型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监测考评前5名分别授予年度“现代农业强县”、“新型工业强县”和“生态建设强县”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四)严明工作纪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县域经济监测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对上报数据认真把关。涉及县域经济监测指标等方面的部门业务报表,相关部门应同县统计局会商后上报。同时,建立县统计局与部门统计的数据交换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县考核办、县统计局要对部门统计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对部门县域经济监测工作开展不力、数据报送不及时、数据质量不高的单位督促限期进行整改。对不切实履行部门职责,相关数据审核把关不严或不及时、不准确上报各项统计数据,在县域经济监测考评中造成影响和损失的相关部门,实行责任追究。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