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号建议的函
汉阴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号
建议的函
张博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费、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您提出的“将村级公路养护费由现在的800元提高到2000元,并将2009年以后新建的农村公路原来未纳入养护的纳入村主干道养护范围予以养护,同时加强养护质量的监督与管理提高养护质量”的建议很好,的确是为人民群众着想,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共同心声。为全面提高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我局按照省市交通部门的要求,于2008年进行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改革,全县所有农村公路也从2008年起全部列养。县、乡、村道路分别落实日常养护经费7000元、3500元、1000元,这些养护经费按年度都全部兑现到位。但由于我县道路大多处于山区,养护管理成本相对较大,而且每年水毁严重,因此,按标准解决的养护经费不能满足道路养护管理的需要。为加强我县农村道路养护管理工作,有效解决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难,养管资金缺口大这一实际问题,一方面,我局将采取五项措施:一是加大考核力度,每季度对村级公路养护管理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养护资金,切实增强各镇人民政府管路养路的责任;二是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养护管理新模式,宣传推广那些行政有效、切实可行的养管新经验和新做法。如涧池镇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和农村卫生保洁、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大大提高了全镇村级道路的养护管理质量,基本实现了“畅、洁、绿、美、安”的目标,省市交通部门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三是结合汉阴实际,创新思维方式,制定了《村级公路水毁修复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每年拿出300万元专项解决村级公路水毁问题;四是积极争取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项、完善工程项目,逐步解决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缺口问题。另一方面,按照《汉阴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改革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村级道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是镇村。自2008年来,我县始终严格执行省市制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费补助标准,而且所有新建道路全部纳入了补助范围。目前,省市农村公路养护费标准还未进行调整。因此,我县也暂时还不能进行调整。我们将加大向省市交通部门汇报,力争提高养护费补助标准,不断提高村级道路养管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意见!
汉阴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11月16日
联系电话:521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