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财政局 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5号建议的 函
汉阴县财政局
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5号
建 议 的 函
陈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政府采购商品质量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使我县的政府采购项目真正达到简化流程、规范操作、提高效率的目的,今年以来,我局相继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汉阴县政府采购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汉财字〔2017〕60号)、《2017—2018年汉阴县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汉政办发〔2017〕27号)、《汉阴县财政局关于2017—2019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有关事项的通知》(汉财字〔2017〕5号)和《汉阴县财政局关于2017—2019年度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汉财字〔2017〕4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采购各个环节工作职责和完成时限,使政府采购更加规范,程序更加减化,最大限度地保证采购货物(服务)质优价廉。
对于您提出的关于把好验收关的问题,我局在近期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汉阴县政府采购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汉财字〔2017〕60号)文件的第一条第五项中做了专门强调:根据政府采购文件、合同内容等规定,由采购单位(采购人)指定专人组成验收组对所采购项目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内容进行验收,填写验收结算单,并对验收程序、项目的质量及验收结果负全部责任。验收程序包括:(1)成立验收小组(由采购单位牵头、代理机构、监督部门联合组成验收小组);(2)供应商或代理机构提前编制验收清单及请验报告等资料,报采购单位审核同意后再组织验收;(3)由采购单位确定是否聘请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到现场参与验收;(4)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5)验收小组按照规定逐项验收,现场填列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等签署意见并签字确认验收结果,采购管理部门对验收结果进行评价。今后,我们也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要求采购单位严格验收程序和标准,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正,物品(服务)保质保量。
对于您提出的提高采购报件办理的时效问题。为适应追赶超越工作要求,提高政府采购服务水平和效率,县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汉阴县政府采购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汉财字〔2017〕60号)和《2017—2018年汉阴县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汉政办发〔2017〕27号)文件。一方面对各单位到政务中心二楼财政窗口申报采购项目审批承诺时限由原来的七个工作日缩减为五个工作日,而且在实际审批环节中我们做到局内部股室沟通无障碍,保证了大部分审批的采购项目都在三至四个工作日办结。另一方面,对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做了较大调整,特别是对自行采购限额标准做了明确规定:货物、工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预算在1万元(含)―10万元(不含)可审批为自行采购,其中货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不足1万元(协议供货除外)、工程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不足5万元的不需办理采购手续。
关于您提出的利用省会城市的商品展示会,现场采购问题。近一年来,我们也在符合省、市采购政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特别是在汉财字〔2017〕60号文件里对自行采购的程序中做了新的调整:“自行采购由采购单位成立3人采购小组,原则上邀请3家(含)以上供应商进行报价(或采用到市场现场报价方式),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作为成交供应商”。这些采购方式的运用,既体现了政府采购政策的灵活性,又使采购单位在较短的时间内采购到理想的商品。
最后,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县财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汉阴县财政局
2017年6月2日
联系电话:527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