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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7号建议的函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6-26 15:45

汉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77号建议的函

 

李康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关注、关心,现根据有关政策和工作进展,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是创新城市治理方式,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的根本途径。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建议”,对于解决城市执法职责边界不清,多头管理和多头不管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2015年和2016年,中、省分别下发了关于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实施意见》,20161230日市委、市政府也下发了《关于印发<安康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发〔201617号),就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步骤分工、保障措施予以明确。

今年以来,我办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将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列入2017年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先后多次和县住建局、县双创办及有关职能部门商议城市执法综合改革事宜。411日,我办主要领导带领有关同志,专程到县住建局听取该局对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建议意见,对改革中涉及的机构设置、职能职责、编制调整等具体问题进行初步磋商;613日,又召集县住建局、县双创办等单位领导,就提交县委、县政府印发的《关于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讨论,预计6月底前可以印发。

下一步,我办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就城市综合执法机构的设立,职能职责划转、人员编制调整进行研究,重点将城市规划区内,市场监管局承担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乱摆摊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政处罚权,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随意摆放、占道经营、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局承担的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的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水利局承担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一并划转到城市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建立综合执法机制,推进城市综合治理工作。预计全县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可在9月份全面完成。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5212567 

汉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