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供电分公司关于办理县九届政协一次会议第77号建议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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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5-23 11:58
汉阴县供电分公司
关于办理县九届政协一次会议第
77号建议的函
赵波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执行农村水厂统一电价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农村水厂电价统一的提案,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3】973号文规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或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具体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安康市物价局结合发改委文件精神下发了安价函【2015】7号文件中明确规定:目前,我省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电价格政策未作调整,故仍执行农业排灌电价”。文件中所指农排电价只包括机井抽水所用电度电价,不包含厂区办公用电及其它附属设施的电费。近期,我公司已和县水利局进行了联系,取得到了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名单,计划对全县农村饮水工程电价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对该类电价严格按照省、市文件执行。我公司随时将检查落实情况向您汇报。
感谢您对电力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汉阴县供电分公司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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