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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

汉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7号建议的函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6-20 10:49

沈桂树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合疗监管减轻村级负担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票据管理的建议

我县自2007年启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以来,新农合运行机制不断完善,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在深化医改、降低群众就医负担、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合疗工作的持续发展,筹资标准的逐年增加,新农合工作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2017年,县审计局在对部分镇进行财务审计时,发现存在截留挪用合疗基金的现象,为了防止类似现象发生,规范票据管理,县财政局和县卫计局于2018年1月25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农合基金票据收缴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票据管理工作要求。

二、关于出台惩戒机制的建议

现运行的新农合政策是严格按照《安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运行方案》要求执行的,此方案在第三条基金收缴第三项中已经明确规定“中断参保人员重新参保要收取中断期间个人应缴的参保费用,且不能享受中断年度内的各项补助政策”。

三、关于政府各村垫缴情况进行摸底,筹措资金逐年化解历年陈欠的建议

我县合疗政策运行10年,基金收缴已经成为各镇每年的常规工作,并且纳入县对镇的综合目标考核。每年县政府在基金收缴工作安排时明确各镇为筹资主体,坚持以整户为单位自愿参合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在基金收缴过程中严格做到“一户一票”和“票、款、人”三相符,坚决杜绝“一人一票”和“一户多票”及“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垫缴代缴”的现象发生。部分镇在基金收缴过程中,工作存在不严不实的作风问题,为完成任务笼统实行一次性代缴,造成票据与款项不清等情况发生。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各镇合疗资金收缴的业务指导,促使各镇合疗基金收缴做到年清年结。

再次感谢你们对新农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汉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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