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的函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8-04 14:39
柳传鸿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加大医疗人才引进培养财政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县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你们对我县医疗临床的现状进行了深入的调研,提出招录优秀人员难、医生培养周期长;医疗人才的储备充实培养提高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加大财政投入,保证人才合理梯队的建议,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县级医疗机构对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水平,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促进我县卫生事业的发展,努力实现“健康汉阴”建设目标。
近年来,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补充工作,我们一直在努力,特别对专业较强的专技人员,始终尊重主管部门的意见,由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报经市人社局核准,及时予以补充。2017 年全县补充各类人才 248 名,其中卫计人才招聘补充 71 名(镇卫生院医学专科生招聘 35 人、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 34 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就业安置 2 人)。
一、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的途径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工作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从 2014 年起,根据中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权限由市级统一组织实施。
2.事业单位单独招聘。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精神,县(市、区)及以下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报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由县(市、区)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未经核准,擅自组织的招聘无效。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界定,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实施办法》规定以及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队伍结构等情况综合确定。
3.直接聘用。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师范生、学前教育师范生毕业后,以及特岗教师服务期满,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4.定向招聘。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 号)规定。对县及县以下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生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的,经考察考核,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对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的,可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或考察考核等方式,简化招聘手续。
5.选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抽)借调、正常流动管理工作中,我局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汉阴县工作人员借(抽)调管理暂行办法》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汉阴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有关要求办理。为确保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以下简称镇卫计人员)科学合理流动,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机制,根据《汉阴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卫计系统实际,制定汉阴县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以
下简称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办法,确保合理有序流动。
二、保障措施
1.为提高全县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医疗保障水平,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根据县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汉发〔2016〕12 号)和有关政策法规,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卫计局联合印发了《汉阴县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医疗保障办法》,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按本办法享受医疗补助待遇和医疗保健服务。
2.为加快实施卫计人才支撑工程,加大医学类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不断提升卫计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服务能力,县人社局会同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县卫计局联合印发了《汉阴县医学类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不断加快人才梯队建设,形成“人才强卫”合力和共识,围绕培养、引进和使用三个环节,努力打造一支能够满足广大群众需求、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卫计人才队伍。
3.为加快我县卫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不断提升卫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服务能力,县人社局会同县卫计、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汉阴县卫计人才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提高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人才基金引导、保障和带动作用,营造“重视人才、引进人才、善待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环境,努力实现“健康汉阴”建设目标。
4.大力吸引人才人口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根据《安康市大力吸引人才人口若干政策措施》精神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我县草拟了《汉阴县贯彻<安康市大力吸引人才人口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讨论稿)》,已书面征求了各镇、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意见建议,并组织部分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进行专题讨论,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分别征求各县级领导的意见和建议,意见收集后将及时进行再修改,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卫计事业的支持与参与,希望你们今后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推进卫计事业发展,努力实现“健康汉阴”建设目标。
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 年 8 月 3 日
联系电话:0915-5212712
上一篇: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 08-04 ]
下一篇:汉阴县水利局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函[ 0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