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1号 建议的函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8-04 14:33
赵义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解决农民失去土地生活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县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用地不断增加,我县大量土地被征用,被征地农民逐年增多。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对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中省市都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保障民生的大事来抓。
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我县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 2009 年《汉阴县被征收土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暂行办法》的基础上,通过广泛调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反复修订,于 2018 年 2 月 5 日出台了最新的《汉阴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从 2018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办法》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制度:凡是符合保障范围的被征地农民,在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制度。⑴可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凡年满 60 周岁(不分男女),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按 100 元/月的标准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⑵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每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后,给予养老保险缴费补助,一年一补、先缴后补,补助标准为每年 1200
元,最高补助年限不超过 15 年。以上两项优惠政策只能二选一,不得重复享受。
新出台的《办法》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生活问题,可按照本人申请、村委会初审、镇政府复核、名单公示、县国土局认定等有关工作程序进行申报,我局收到县国土局统一认定的人员名册后,将通知镇村办理养老补助等相应手续,并负责发放养老补助。
最后,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县人社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 年 8 月 3 日
联系电话:521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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