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阴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承办机构变更的公告
索引号: | 发布日期: | 2019-08-02 16:34 | |
来源: | 本站原创 | ||
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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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汉阴县机构改革方案》,原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承担的汉阴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职责,现由汉阴县司法局负责。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向汉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请将申请材料递交或者邮寄至汉阴县司法局。行政复议申请材料邮寄信封填写样式:
收件人:汉阴县司法局
邮编:725199
电话:0915-8219183
信封上请注明“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快递方式邮寄的请用中国邮政EMS邮寄。
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行政复议申请的有关处理期限,自汉阴县司法局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之日起计算。申请人将行政复议申请材料直接邮寄至汉阴县人民政府的,材料转交至汉阴县司法局的时间不计入案件审理期限。
特此公告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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