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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

汉阴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0号建议的函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08-06 16:35

罗学军代表:

您提出的《解决枞岭村养育中心房租水电费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扩大儿童早期发展试点,提高人口素质,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中“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提高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的要求,让更多农村婴幼儿健康成长,给他们创造开发智力的良好机会。2016年,国家卫计委“养育未来”项目组确定在我县涧池镇枞岭村建设1个村级儿童早期发展活动中心。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由村上无偿提供60平方米以上公共房屋,并配备水、电、厕所等设施,无偿提供儿童早期发展活动中心使用。

您提出解决枞岭村养育中心房租水电费用的建议,县卫健局高度重视,及时与省“养育未来”项目负责人沟通。省“养育未来”项目负责人答复:按照陕西省卫计委《关于协助建立村级儿童早期发展活动中心的通知》(陕卫办函〔2016〕430号)要求,活动中心建设村无偿提供60平方米以上公共房屋,并配备水、电、厕所等设施,无偿提供儿童早期发展活动中心使用。省项目组了解枞岭村实际情况后,经项目组研究,决定从2019年4月1日起对汉阴县涧池镇枞岭村“养育中心”给予解决水电费问题,费用据实报销,房屋由村委会无偿提供。

感谢您对我县儿童早期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汉阴县卫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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