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办理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函
李朝辉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新建汉阴县游泳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游泳纳入中考考核项目的问题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中小学要把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运动技能等级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要求各地根据实际,科学确定体育考试项目和分值。我省各市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制定体育科目考核办法,以跑、跳、投等基本体能和基本运动技能为考察重点,具体考核项目由各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截至目前,我省没有将游泳作为统一必考项目。
二、关于在实验中学工程建设项目配套建设游泳馆的建议
近年来,我县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体育场馆及健身设施的建设,以2016至2018年为例,投资近2500万元专项用于体育基础实施等项目建设,新建汉阴县城东体育场并投入使用。同时,在中央财政对区县公共体育服务设施补助项目(包含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足球场地设施、农民体育建设工程、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和室内冰场等六类项目)中不包含体育馆和游泳馆,我县根据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的需要,采用多渠道、多方式筹措解决游泳馆的建设资金,在推动实验中学一期建设工程的同时,规划了汉阴县实验中学三期建设项目工程,包括新建一座室内游泳馆,该项目工程将于2025年建成投入使用,届时将面向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开放。
感谢你们对汉阴体育事业的关心和关注!
汉阴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19年8月28日
联系电话:5217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