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汉阴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后继续享受相关政策(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 zsdwfpj-GK-2021-0032 | 发布日期: | 2017-06-11 00:53 |
来源: | 县扶贫局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汉阴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后继续享受相关政策(试行)》的通知 |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汉各单位:
为巩固脱贫成果,确保贫困户脱贫退出后不返贫、能致富,根据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决定将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退出后继续享受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扶贫干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用好各项精准扶贫政策,做好脱贫退出后的巩固提升工作,确保全县贫困人口 2020 年同步够格进入小康。
一、贫困户脱贫退出后,可以按相关政策要求持续享受以下政策到规定年限(40 项)
(一)产业扶持类政策(政策落实单位:农林科技局 )
1、农业特色产业奖补扶持;
2、退耕还林;
3、种粮贫困户农业支持保护补。
(二)创业支持政策( 政策落实单位:人社局 )
4、创业担保贷款;
5、免费职业介绍;
6、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
7、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
8、公益性岗位补。
(三)职业培训类政策
9、“雨露计划”培训(政策落实单位:扶贫局);
10、免费就业(创业)培训(政策落实单位:人社局);
11、电商创业免费培训(政策落实单位:电商办)。
(四)教育支持类政策 ( 政策落实单位: 教体局)
12、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
1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活补助;
14、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5、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16、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7、泛海助学行动;
18、贫困家庭中高职学生扶贫资助(政策落实单位:扶贫局、教体局);
19、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
20、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五) 医疗救助类政策( 政策落实单位:卫计局、民政局)
21、低保贫困户政策参合补助;
22、贫困人口门诊费补助;
23、贫困人口患病住院新农合报销;
24、新农合大病保险;
25、贫困人口新农合门诊慢性病补助;
26、扩大残疾人新农合门诊慢性病补助;
27、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
28、贫困人口 19 种Ⅱ类门诊慢性病实行核定限额内免费给药;
29、城乡居民门诊救助;
30、城乡居民住院救助。
(六) 特殊保障类政策(政策落实单位:民政局 、残联)
3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
32、高龄老人补贴;
33、孤儿基本生活费;
3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七)其他类政策
35、临时救助(政策落实单位:民政局);
36、贫困人口法律援助(政策落实单位:司法局);
37、贫困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单位:卫计局);
38、贫困户搬迁供电接户安装(政策落实单位:电力局);
39、贫困户免费接入有线数字电视(政策落实单位:广电网络公司)。
二、贫困户脱贫退出后不能再享受的政策(6 项)
1、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一次性补助;
2、移民(脱贫)搬迁补助;
3、农村危房改造;
(同一贫困户不能同时或重复享受搬迁和危房改造政策)。
4、贫困劳动力参加 80 课时以上免费就业创业培训的,每人每天 50 元的生活和交通费补贴;
5、贫困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贴;
6、贫困劳动力创业成功后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上述政策如有调整,以调整政策为准。
汉阴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2017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