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生入园(托)入校健康体检的通知

索引号: 发布日期: 2019-06-04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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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辖区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卫生工作,保障广大学生身体健康,经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研究,决定自2019年开始,所有入园入托入校的新生在入园(托)入校前须在汉阴县辖区的医疗卫生保荐机构进行健康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目的

及时发现新生中的传染病患者,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避免患病学生进入托幼机构和校园,引起校园内传染病零星和爆发;及早发现和消除影响广大学生身体健康与生长发育的突出卫生问题,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二、体检对象和时间

辖区内各类学校、各托幼机构入园(托)入校新生均须在入园(托)、入校前进行健康体检,检查时间为每年秋季新生入学前,

三、有关要求

1.辖区内各学校、各托幼机构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安排专人负责,要在新生入园(托)、入校前有明确通知告知,确保每位新生家长知晓,新生及时到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完成健康体检。各托幼机构在儿童入园(托)时,要严格按照县卫计局、县教体局《关于做好入园入托儿童健康检查的通知》(汉卫计发〔2018〕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汉卫计发〔2018〕365号)文件要求,收取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和《儿童入园(所)健康体检表》方可报名。

2.各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单位承担学生健康体检工作,按照就近的原则在辖区内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要安排好医技人员,做好学生健康体检流程,认真组织实施好健康体检工作。

3.各镇卫生院要负责督导本辖区内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新生入园(托)入校健康体检查验工作的落实情况。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将在每学年开学时联合成立检查组进行督查核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问责。

4.收费标准要个按照《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1版)》执行,各健康体检单位需将检查醒目及收费标准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收费工作落实情况,县相关部门将开展检查,对违反收费政策的单位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附件:1.儿童入园(所)健康体检表

         2.新生入学健康体检表

 

汉阴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汉阴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