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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

汉阴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办理县政协第九届四次会议第36号提案的函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04 09:30

郭萍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我县民办幼儿园现状的反映与请求扶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县民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1.关于“由政府相关部门出面协调给予民办教育贴息或者低息贷款”的建议。通过联系金融部门,中国农业银行陕西分行“教育e贷”金融服务方案可以为民办幼儿园提供低息贷款,汉阴农行已于6月份联系各幼儿园,相关办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2.关于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方面。按照陕西省陕西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民办幼儿园扶持工作的紧急通知》2020年春季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于2020年5月底全部下拨到位。

    3.关于教育资源全盘布局合理化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民办学校自主聘任教师、职员。民办学校聘任教师、职员,应当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因此,作为民办幼儿园的行政主管部门没有权利为民办幼儿园统一招聘教师。

    4.关于制定不同性质的办学模式和管理方法方面。我县先后出台了《汉阴县幼儿园分类定级评估标准》《汉阴县民办学校年检评估细则》《汉阴县公建民营幼儿园暂行管理办法》我县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一直坚持严格的审批和退出机制,每年定期开展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估和民办园年检,不定期进行安全及常规管理监督检查,对所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评估及年检较差的民办幼儿园,要求按期整改,对整改仍无法达标的民办幼儿园坚决予以取缔。几年来,先后有5所民办幼儿园被取消办园资格。今后,我们将会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严格监管。关于《汉阴县民办幼儿园奖补政策》相关资料已上报至县级相关部门,待相关部门审批后,将会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给予相应 的奖补资金。对于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幼儿园,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幼儿园,将予以取缔。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学前教育工作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多提宝贵建议。

 

                                汉阴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20年9月2日

    联系电话:0915-5212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