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汉阴县人民政府>政民互动>人大代表建议

人大代表建议

汉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1号代表建议的函

作者:佚名 来源:县政府督查室 发布时间:2020-11-09 08:30

龙佰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涧池镇麻柳村、东风村集中新建房屋和分散建房办证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会同涧池镇政府到东风村、麻柳村调查了解陕南避灾移民搬迁安置点建房和分散建房用地审批手续办理情况,与村干部进行了沟通,就集中安置建房和分散建房用地审批资料进行了现场审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与镇村商议了处理意见。现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走访调查,东风村目前有45户,麻柳村有30户群众未办理建房审批手续,经对群众建房审批资料进行了审查,存在申报资料不全主要表现为原旧宅基地使用证丢失、新分户缺少分家协议、部分群众建房选址不符合村镇规划要求等。

  二、处理措施

  由东风村、麻柳村及时对本村内陕南移民搬迁安置点和村民建房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后报涧池镇国土资源所,涧池镇国土资源所安排专人分类办理。1.陕南移民搬迁安置点及村民建房用地审批资料齐全的,先予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由涧池镇政府统一组织验收,新房建成旧宅基地房屋拆除后集中办理一批不动产权登记证书;2.用地审批申请资料不齐全的由涧池镇政府通知村委会协助村民补充建房用地审批资料,及时办理建房用地审批手续;3.未批先建的由东风村、麻柳村村委会通知本村村民及时到涧池镇国土资源所补办村民建房审批手续,经镇政府验收合格后统一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感谢您对我县村民建房审批管理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我局将对您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认真分析,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宣传,努力提升我县农村村民宅基地建房审批和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依法保护农村群众宅基地和房屋的合法权益。


汉阴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6日


  联系电话:5279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