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公安局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函
谢民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整治超限超载污染环境损毁道路现象的建议》收悉,受县政府委托,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特别是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我县地方道路增长迅速,基本实现了通村、达组、到户的目标,加快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进程。但目前镇、村公路也出现了新问题,货车超载损毁路面、抛洒及高排放机动车污染环境的现象时有发生,给新修道路和桥梁造成严重威胁。
我局交管部门联合交通局、各镇在加强超限超载、污染环境、损毁道路违法行为治理中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一些短板。一是专业管理力量有限,很难实现道路管理全覆盖。目前我县境内有国道60公里(含316国道、541国道),县乡道路近2000公里。随着我县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特别是脱贫攻坚贫困户的易地搬迁,县城周边及川道集镇集中建设了大量移民搬迁安置小区。由于人、财、物的聚集,使城区及316国道沿线道路交通管理难度不断增大,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公路路政主要精力均投入到这些重点路段。而我县南北两山由于基层无专门执法力量,道路交通日常管理及执法活动由公安派出所代管(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客观上很难做到道路交通管理全覆盖。二是镇、村两级农村公路管养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按照农村道路权属和使用性质,农村公路管养职责在各镇。目前全县10个镇通村公路接近1800公里,尽管近几年各镇相继成立了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所和道班,明确了道交所和道班的管养职责,在村级有些村通过扶贫公益岗位来解决村级道路的管养问题。但从目前道路的管养现状看,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仍较为普遍,镇村两级对农村道路养管主体责任仍需加强和提高。
针对超限超载、污染环境、损毁道路等突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我局交管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主动与县公路部门配合,加强超限超载的集中治理。按照有关规定,国省道治超治限由公路部门负责,县乡道路由交通部门负责。我局交管部门根据全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每月主动与公路、交通部门配合以定点检查及路面巡查的方式,严查“百吨王”和严重超限超载交通违法行为,收到良好成效。
二是加强与环保部门及交通运管部门配合,认真开展高排放机动车及渣土车、工程车抛洒、扬尘、不覆盖等造成环境污染的治理,通过路查、进工地、进砂石站场等,检查防尘设备及防尘措施,同时进行环保相关知识宣传,与企业签订防污染责任书,开展“防止污染、人人有责”主题教育,增强了企业及驾驶员遵法守规意识。
三是强化基层基础,推动建立镇、村道路交通管理长效机制。在农村道路管养机制的基础上,为全面夯实农村道路管理长效机制,市政府已批准推广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制定的农村道路“125” 管理模式,目前我县已建立一级农村交通违法劝导站3个,二级站15个,在交通劝导、制止违法行为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遵纪守法氛围。弘扬表彰优秀司乘人员,同时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强化驾驶员“双教育”,增强货车驾驶员遵纪守法意识。
超限超载、污染环境、损毁道路等突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在短期内可能无法完全根除,需要我们长期与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我们有信心、有决心通过部门联动、综合治理,逐步减少超限超载、污染环境、损毁道路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努力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平安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汉阴县公安局
2020年8月17日
联系电话:0915-5218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