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安排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jtkjj/2021-0011 公开目录: 教育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汉阴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教体科发〔2020〕168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9-30 17:27


汉阴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校:

  根据《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学生资助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安教体函〔2020〕32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学生资助数据质量及资助工作精准化水平,确保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实现“线上线下”一致,结合我县学生资助工作实际,现就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安排部署如下:

  一、工作目标

  推进资助系统全面应用和数据质量全面提升,努力实现“3个100%”和“3个零误差”目标。“3个100%”,即学校机构100%纳入系统管理、资助项目100%纳入系统管理、资助信息100%填报。“3个零误差”,即资助系统中在校生数据与实际在校生数据之间“零误差”、资助系统中困难学生数据与实际认定困难学生数据之间“零误差”、资助系统中资助数据与实际资助数据之间“零误差。

  二、主要任务

  1.提高认识。家庭困难学生资助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党和政府着力解决的民生问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我局是全县脱贫攻坚“八办两组五保障”成员单位之一,承担着全县教育扶贫大计,事关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大局,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各校要建立健全学校资助工作组织机构、管理体系,精心安排,高效完成学生资助工作。

  2.宣传好政策。各校要采取多种有效途径,向学生家长讲清资助政策,宣传好资助政策,通过多种形式,特别要开发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下的政策宣传途径,向社会各阶层人士加大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资助政策人人知晓。重点宣传自2019年秋季以来资助政策一个新的变化:根据《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转发<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安教体函〔2019〕310号文件精神,对国家规定的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 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执行每生每学期小学 250元 、初中312.5元。同时告知随务工人员外出就读的学生要及时向就读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提出资助申请。

  3.落实好政策。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2019-2020学年度全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250号)文件精神及市教本局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各学段资助工作的工作要求及工作流程,做好“宣传--申请--认定--公示--发放--回执”每一个程序,凡是应该享受资助的要“应助尽助”、“一个不漏”。

  4.做好困难学生数据录入工作。一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录入”工作。各学校要将所有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录入到资助系统中。二是“困难等级认定结果录入”工作。各学校要将家庭经济信息模块的所有学生进行困难等级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及时录入到资助系统中。三是“对建档立卡等五类特殊困难学生未开展困难等级认定”工作。各学校要对“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五类特殊困难学生,逐个核实、认定,并在系统中录入困难等级认定结果。

  5.做好资助数据录入工作。一是各学校可在“学校资助”“社会资助”模块定制相应资助项目。二是各学校要在资助系统中填报国家资助、地方政府资助、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等各类资助项目的全部受助学生名单。从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录入“一补”政策资助名单时,要把寄宿生和非寄宿生严格区分开来,分别录入到所对应的“寄宿生生活补助”和“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模块中。三是从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各学校要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应及时填报“未受助原因”,其中中职学校按月填报(2月、8月不填),其他学校按学期填报。四是各学校要完整填报银行卡号、资助标准、发放时间、发放金额等信息。五是各学校要及时审核已录入的资助名单。

  6.做好档案管理。各校要严格按《安康市教育体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安康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资助档案管理工作。

  7.做好发放告知书。各学段在发放资助金的同时要给家长发放《汉阴县2020年秋季教育精准资助政策落实告知单》,及时回收《教育精准资助政策落实回执单》。

  8.做好资助申报。本学期依旧采取申报制,各校在不违背资助政策的前提下自主申报,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学校通过“云之家”报账核销,采用“银行代发”方式,将资助款汇入户主“惠农一卡通”账户,具体申报流程按照春季学期相关要求执行。

  三、纪律要求

  学生资助事关民生和脱贫攻坚。各校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心,“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亲自协调学籍、财务、资助、信息化等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严格按照主要任务要求执行,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要落到实处,严禁徇私舞弊、优亲厚友、渎职失职行为发生,若出现“应助漏发”事故,将按照教体科技局相关纪律文件追究责任。


附件:1.2020年秋季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进度安排表.xlsx

          2.安康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花名册.xlsx

          3.安康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xlsx

          4.汉阴县义务教育学校寄宿学生花名册.xlsx

          5.汉阴县教育系统脱贫攻坚数据信息台账.xlsx

          6.汉阴县2020年秋季学期拟资助学生花名册.xlsx

          7.汉阴县2020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发放签领表.xlsx

          8.安康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docx  


汉阴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