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衍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czj-GK-2021-0044 | 发布日期: | 2021-06-29 17:00 |
来源: | 县财政局 | ||
内容概述: | 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衍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
现将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衍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时间:长期。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内容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0915-5273521 12317
公告单位:汉阴县财政局
地址:汉阴县城关镇凤凰大道47号
汉阴县财政局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衍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安财农〔2021〕18号)文件,现下达你局中央和省级财政衍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367万元<其中:中央4447万元,包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4097万元(含人口较多易地扶贫搬迁点后续扶持资金720万元、绩效评价奖励资金560万元、项目管理费80万元)、中央以工代赈资金350万元;省级2920万元,包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2720万元(含绩效评价奖励资金240万元、项目管理费40万元)、省级以工代赈资金200万元>,请你局及时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21〕30号)等文件规定,从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择项目,及时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拟定项目资金分配计划,报送县政府审批同意后,将分配使用计划下达批复相关部门。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2130505生产发展”功能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按照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细则》(汉脱办发〔2018〕17号)和汉阴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汉阴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汉阴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导引的通知》(汉脱办发〔2020〕32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告公示,并做好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公示指导和监督工作,同时留存好影像资料。切实履行好项目的管理职责,督促项目加快实施。
二、请严格按照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21〕30号)等文件规定,加强衍接资金监管,严禁挤占、虚报、冒领和挪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评审等规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工程预算、财政投资评审、招投标、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决算审计等项目建设制度。并及时进行报账支付,完善会计资料,规范会计核算,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三、本次资金的支付管理,按照财政国库“财政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衍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绩效表
汉阴县财政局
附件
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衍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以工代赈任务)绩效表
项目名称
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衍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王侠军5212830
主管部门
汉阴县乡村振兴局
实施单位
汉阴县乡村振兴局
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7367
其中:财政拨款
7367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目标1:用于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任务
目标2: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贫困群体收入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县个数
1个县
质量指标
指标1:巩固提升脱贫成效质量
巩固提升
指标2:资金使用范围
符合中省衍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时效指标
指标1: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已脱贫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明显改善
指标2:增加贫困群体收入
明显增加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资金使用对象满意度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