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财政局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函
名称 | 汉阴县财政局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函 | ||||||
办理部门 | 县财政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李成全 | 签发日期 | 2021-09-22 | 发布日期 | 2021-09-23 | 类别 | A |
正文 |
李扬代表在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将观音河镇生态保护建设纳入财政转移支付专项预算的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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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近年来,为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县财政、生态环境等相关职能部门综合施策,携手共治,确保了观音河饮用水源地水质持续稳定好转。一是自2015年起县财政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资金200万元列入年初预算,不断加大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二是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实施了一系列污染治理和环境建设重点项目。截至目前,观音河镇及周边镇村已累计投入环境综合治理资金约5000万元,有效改善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综合环境。三是通过实施省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成了观音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网保护工程17千米,实现库区水源保护区域与外界隔离,彻底杜绝了周边人群在观音河库区毒鱼、钓鱼、游泳、饲养畜禽、排污水等造成水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同时,通过采取印发宣传手册及电视台、新媒体等方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引导、教育,切实增强了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守法意识、健康意识。四是在分解镇级收入任务时,充分考虑观音河镇是饮用水源保护地,属限制性开发区域,对观音河镇财政收入任务进行了逐年调减,收入任务从2016年的43万元减少到2021年的10万元,降幅达77%,由此形成的减收县财政增加转移支付补助予以弥补。 针对您提出的“将观音河镇生态保护建设纳入财政转移支付专项预算”的建议,由于我县财源基础薄弱,财政收入主要依靠上级转移支付,县本级财力十分有限,收支矛盾异常突出,许多领域均无法全额保障。下一步,我们将围绕观音河镇生态保护建设,组织相关部门加大项目申报力度,争取更多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加大水源地保护和治理,确保饮用水源安全、洁净,让汉阴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放心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