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县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1-3452 发布日期: 2021-10-29 10:09
来源: 县政府办
内容概述: 关于2021年县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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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7月21日,县政府召开第三次常务会议,县政府督查室对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审议《汉阴县2021年苏陕协作工作要点》和《2021年苏陕协作项目安排方案》

  (一)原则同意《汉阴县2021年苏陕协作工作要点》和《2021年苏陕协作项目安排方案》,由县发改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后印发实施

  落实情况:分别已以汉办字﹝2021﹞85号、汉发改字﹝2021﹞432号文件印发实施。

  (二)由县发改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经贸局、财政局等部门配合,做好全县冷库建设调研,制定规划方案后提交县政府会议研究。

  落实情况:县发改局已开展前期调研,正在办理采购手续聘请第三方机构编制全县冷库建设规划。

  二、传达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

  (一)由县秦岭办、水利局和相关镇负责,依法依规推进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工作,确保全面完成5座小水电整治任务。

  落实情况:5座小水电整治任务已全面完成。

  (二)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县林业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全力配合,加快推进铁家沟采石场、中沟采石场手续办理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尽快完成销号备案。

  落实情况:1.铁家沟采石场整改情况:10月9日省林业局已接收县铁家沟片麻岩矿申报材料,目前省林业局正在审核申报资料。2.中沟采石场整改情况:县林业局已于2021年6月10日书面通知县农村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并下达责令限期恢复植被的整改通知,2021年8月林业执法人员对其破坏林地违法行为做出了行政处罚,罚款2.6197万元,责令缴纳异地造林所需费用0.8732万元。经县水利局和县农村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决定调整建设规模,首期拟使用林地4.41公顷,县农村供水有限责任公司10月15日已送《蒲溪中沟采石场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修改稿,尚未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待提交全部申报材料后,由县林业局按程序逐级报送上级林业局审批。

  (三)由县文旅广电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加强对全县秦岭区域农家乐进行清理整治,确保规范化运营。

  落实情况:县文旅广电局已摸排秦岭区域农家乐130家,对全县农家乐进行5轮次清理整治。其中,规范农家乐33家,发现问题97家(停业关闭46家,重复上报1家、集镇或社区餐饮15家、不在秦岭区域1家,全部整改到位34家),整治后新增7家,截至目前我县规范农家乐共计74家。

  (四)同意由县秦岭办牵头,对全县网格员集中进行一次业务培训,提升全县网格化管理能力;由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加强行业培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

  落实情况:县秦岭办已与省秦岭生态保护监管平台运维中心联系,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网格化监管平台正在更换新平台,目前新平台相关程序、数据正在完善维护中。待新平台运行稳定后,由省秦岭办统一安排培训。

  (五)由县财政局负责,加强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经费保障,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落实情况:2021年1至10月,县财政局共整合统筹各类资金13315万元用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支出,其中省级秦岭环保专项资金1255万元,县级秦岭环保专项资金452万元。

  三、审定《关于重新确定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原则同意《关于重新确定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由县公安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后发布。

  落实情况:已以汉规﹝2021﹞003号文件印发。

  四、审议《汉阴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营管理办法》

  原则同意《汉阴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营管理办法》,由县住建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按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程序送审后印发实施。

  落实情况:县住建局正在按程序送审,待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五、审议《汉阴县加快新社区工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原则同意《汉阴县加快新社区工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由县人社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后印发实施。

  落实情况:已以汉办发﹝2021﹞12号文件印发实施。

  六、审议《汉阴县荣誉市民授予办法》

  原则同意《汉阴县荣誉市民授予办法》,由县招商服务中心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后印发实施。

  落实情况:县招商服务中心正在按程序送审《办法》,待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