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文字解读 | 汉阴县财政局、汉阴县乡村振兴局相关负责人联合关于汉阴县“防贫保”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解读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1-3576 发布日期: 2021-06-05 10:48
来源: 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
内容概述: 汉阴县财政局、汉阴县乡村振兴局相关负责人联合关于汉阴县“防贫保”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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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日,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汉阴县“防贫保”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汉政办发〔2021〕29号),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有效防止返贫致贫风险,探索创新防贫保险方式,科学建立防贫机制,筑牢防止返贫致贫“防护网”。

  二、目标任务

  聚焦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困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推行“防贫保”,进一步增强抗风险能力,切实防范致贫返贫风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长效防贫机制。

  三、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统筹,推进“防贫保”;保险公司按照市场规则,聚焦因病、因灾、因意外、因学等提供保险服务。

  2.规范经营,稳步推进。依法合规经营,规范申报;科学选择承保主体与投保方案。

  3.群众受益,群众参与。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实施对象

  保障对象:投保对象按照全县农村人口的10%的比例,框定投保基数;

  五、实施范围

  因病致贫返贫类:因疾病和意外住院治疗,住院医疗合规费用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等各类政策性(含商业医疗保险)补偿后自付部分达到防贫保险赔付标准的费用。

  因学致贫返贫类:子女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年学杂费、住宿费、教科书费等除去各类救助后自付部分达到防贫保险赔付标准的费用。

  因灾致贫返贫类: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所导致的家庭房屋建筑物和室内财产的损失,且无责任方赔偿部分。

  因意外致贫返贫类:因遭受意外事故导致家庭主要劳动力缺失(残疾或身故)且无收入来源的。

  六、方法渠道

  实施方式:由县财政局出资购买防贫保险,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在具备较为成熟的防贫保险体系、具有较强承担抵御风险能力的保险公司进行投保。

  七、风险调节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防贫保”保费由县统筹本级财政资金解决,并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和风险防范。在遵循市场运行规则前提下,承保主体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坚持微利原则。“防贫保”保险费除计提一定比例运营费用外,其余部分作为赔付基金使用,若当年度赔付基金加上以前年度赔付基金的盈余不足赔付时,可停止赔付或由县政府追加保费继续赔付;如当年保费有结余,则结余保费递延至下一年度使用。

  八、工作机构

  成立县防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乡村振兴局,负责防贫保险的日常工作,保险公司派专人常驻办公室。各镇成立防贫保险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审核各村的防贫保险工作。各村指定专人负责防贫保险相关工作。

  九、工作保障

  具体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优质服务、加大政策宣传三种方式保障工作开展。

  十、关键词诠释

  “防贫保”:“防贫保”是防贫保险的简称。是国家财政部门与保险公司共同推出的一款保障型险种,财政部门为非贫困户低收入人群和非高标准脱贫户购买保险,主要保障因病、因学、因灾致贫或返贫,目的在于更好地解决贫困人口“边减边增”问题。


  原文链接: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防贫保”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