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办理汉阴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函
名称 | 汉阴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办理汉阴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函 | ||||||
办理部门 | 汉阴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刘康明 | 签发日期 | 2021-07-14 | 发布日期 | 2021-07-15 | 类别 | A |
正文 |
焦艺委员在政协汉阴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家校共建让学生远离网络手机的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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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近年来,我县的教育事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各镇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体育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先后荣获陕西省学区制管理改革示范县、现代农业职业教育发展工程示范县、教育督导工作先进县、“双高双普”合格县、教育强县和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等称号。为加快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您提出的提案,结合实际,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推进家校共育,让孩子远离网络远离手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健全制度,夯实责任。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严格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精神要求,制定印发了《汉阴县加强中小学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20条措施的通知》,并结合中小学校实际,指导各校制定科学管用的学生手机管理制度,夯实班主任、宿管员等人员的职责,按照分类施策、有限带入校园、严禁带入课堂、细化管理措施、加强教育引导等方面加强手机管理,从制度上管住学生手机进校园,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严把入校关口,加强督导检查。结合教育部文件精神“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原则要求,一是严禁非寄宿制学生将手机带入学校,同时加强部分寄宿生携带手机进校园的监管力度,凡是携带手机进校园必须做到入校后交由班主任或宿管员统一登记保管,提供必要保管装置,离校后登记取回。二是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要求所有任课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严禁要求学生入校、离校手机打卡,除非特殊情况下,不要求学生在手机上参与网课学习,避免学生在校于手机接触。三是加强督查,县局将学生手机入校纳入日常对各校常规工作督查范围,并要求各校建立监督举报机制,将手机管理纳入班主任、学科教师、宿管人员等职责管理范围。鼓励创新,指导各校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 三、加强宣传,家校互通。一是要求各学校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班级辩论赛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认真贯彻国家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部令第50号《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精神,大力宣传倡导文明上网、限时上网、合理有度上网,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二是做好家校互动沟通,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宣讲手机入校和沉迷网络游戏的危害性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引导广大家长正确认识学生手机管理和学生玩网络游戏是家校共同责任,并共同监管、共同教育。同时倡导广大家长以身作则不当“低头族”,给孩子做好榜样,更好帮助孩子正确使用手机,共同管理让孩子尽量远离手机和网络游戏,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促进孩子身心健康。三是大力培养学生读书、体育锻炼、书画艺术、社会实践等兴趣爱好,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减少学生沉迷网络的空间和时间,切实要把行之有效的工作做法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做到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和快乐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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