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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

标题 汉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函
办理部门 汉阴县自然资源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杨涛 签发日期 2021-10-15 发布日期 2021-10-17 类别 A
正文

张代权代表提出的《关于调整政府征收储备土地价格和拆迁标准的建议》。

回复
  一、关于将征地价格同石泉征地价格调整到一致的建议
  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2018年石泉县征地价格平均值为42432元/亩,我县征地价格平均值为41725元/亩;2020年石泉县征地价格为53265元/亩,我县征地价格为51958元/亩;由此可见,在省市制定标准时,石泉县的征地价格一直高于汉阴县的征地价格;同时,物以稀为贵,由于石泉县城可征地面积少,土地相对稀缺,我县土地资源相对丰富,因此其征地价格高于我县。根据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的规定,我县此轮征地区片价已调整并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您提出的调整征地价格与石泉县一致的建议,我们将在下一轮征地区片价调整时尽量减少差距,并依法按程序进行必要的适当调整。
  二、关于对征地拆迁房屋和拆迁坟地标准进行调整的建议
  您提出的此建议,我局已会同县拆迁办于2021年5月27日及时召开了汉阴县征地拆迁标准调整座谈会,充分征求了相关部门和城关镇、涧池镇以及中坝村、解放村、太平村、中堰村、杨家坝村和西坛等征地拆迁量大的村以及片区负责人的意见及建议,并就征地拆迁标准和迁坟标准进行了详细讨论。下一步将会同县拆迁办提出具体的调整意见,通过合法性审查后,按程序上报县政府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