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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

标题 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办理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函
办理部门 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武卫国 签发日期 2021-09-22 发布日期 2021-09-24 类别 A
正文

祝俊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上门贩卖食饮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回复

  一、加强乡村食品经营市场准入关。各市场监管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有关条件,严格准入审批现场核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批,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到位验收后发证,按照陕西省三小条例,小摊贩在住建局备案,我局与住建局沟通,加强了小摊贩备案和联合检查,流动小摊贩办理了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品经营。
  二、创新“232”市场监管模式,加强乡村食饮品安全监管。搭建线下(一会一站)、线上(一平台)2条路径,有效落实连接、响应、反馈3项机制,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2个目标。一是在各镇政府建立了消协分会,由联系市场监管工作的镇领导任消协分会会长,镇市场监管所所长任秘书长,镇司法所、派出所、综合执法队等站所负责人,各村(社区)支书任理事,分会办公室设在镇市场监管所,负责处理协会日常工作,镇级分会的建立,能够充分发挥理事及相关执法、司法部门共同参与消费维权工作,便于指导协助辖区内经营主体有序发展,群众消费维权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切实健全了县、镇、村、群众四级贯通的网络体系。二是在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由村(社区)一名负责人担任站长,食品安全协管员为工作人员。各村村支书任总网格员,一名市场监管所人员为联络员,村两委班子为一级网格员,“三线”人员(党员、人大代表、中心户长)为二级网格员,直接一一对应各村民小组区域内的市场主体和群众,充分利用网格员基层最前沿的位置优势,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村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提高对食药安全、假冒伪劣商品、传销会销、非法集资等方面政策法规的知晓,提升辨认能力;解答消费者有关咨询,受理调解辖区村民的消费纠纷、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监督、发现有关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消费者、传销、非法会销、非法集资等违法案件线索上报;通过村级哨点的建立,将市场监管的触角延伸到了最基层,群众的诉求能就近反应,第一时间得到响应,真正把消费矛盾、市场需求、消费安全的方面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接待消费咨询200余件,发现扰乱市场秩序、食品安全隐患70余件,采用现场取缔和责令整改全部有效处理,维护了群众的权益,食品安全隐患得到了处置,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三是依托县“321”综合治理大数据信息,搭建线上市场监管信息数据监测模块,对接“321”民情在线微信公众号,群众有消费方面的疑惑或者在日常生活中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消费纠纷、假冒伪劣商品、辖区内疑似传销、会销、非法集资等现象时,可以实时通过手机登录汉阴县321民情在线公众号中的民情直达发布文字、图片、视频类信息,村级网格员通过“汉阴321”APP智能手机及时回复、解答群众咨询,针对无法回复的问题,通过维权站工作人员录入监管信息平台,镇级分会收到信息后就会调动执法监管人员及时奔赴现场进行处置。自平台运行以来,已有8.5万余名群众主动关注“321”民情在线公众号,上传了消费维权方面咨询投诉信息。
  三、加强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我局在“3.15”“五一”期间开展了两次农村食品安全大整治,7月初又安排部署了打击食药和假冒伪劣商品“铁拳行动”百日攻坚战。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检查乡村食品经营户、流动小摊贩400余户,现场责令整改50家,立案查处23件,收缴罚款12.46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232”市场监管模式,借助“321”平台,建好用好市场监管模块,将延伸到乡村的监管网做实做强,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加大食品安全日常巡查,严厉打击违反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保障,提高乡村群众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