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林业局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1-3644 | 发布日期: | 2023-03-01 15:13 |
来源: | 县林业局 | ||
内容概述: | 汉阴县林业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相关林业政策措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重大林业改革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工作,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三)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协调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的实施,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管理;组织指导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和建设;组织指导森林培育、植树造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负责全县林业行业行政执法管理,开展林业宣传教育工作;抓好林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及乡村科技培训工作,实施科技兴林战略。
(五)负责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开发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县境内林业用地管理和征、占用林地的勘探踏初审;监测林地的开发利用;负责林业专项资金的征收、上缴、管理使用和审计;负责林木、野生动植物流通运输的监督检查和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六)指导和监督濒危物种和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经营管理;组织指导森林病虫害的监测和防治以及木材苗木木本植物的检疫。
(七)指导全县山林经济发展工作,牵头制定全县山林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并大力发展林下种养,积极指导并培育山林经济建设示范镇村建设。
(八)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组织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和应急预案并指导实施;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九)牵头依法依规严格保护县境内的草原生态稳定。完善国有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并加快推进国有草原确权登记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林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林业教育和林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林业方面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林业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一)开展林业方面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林业援助项目的监管工作。
(十二)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政办股(联系电话:0915-2297296)。负责机关日常管理和政务工作协调、督办,承办单位文电机要、安全、保密、制度建设、考勤、财务、编制人事劳资、资产、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单位对外联络、群众来信来访及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信息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组织建设、目标考核、信访维稳、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各类创建活动和人员培训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林业发展与生态修复股(联系电话:0915-2297308)。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申报和审查全县林业生产和基本建设的规划、计划及基本建设重点项目设计;负责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初审及监督管理;汇集编制全县林业统计报表;指导建立和实施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负责拟订全县造林绿化、森林经营方面的规划计划,制定有关技术操作和管理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全县种苗、造林和营林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项林业重点工程造林项目的实施,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全县绿化治理工程;拟订全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林业技术的应用和科技成果的推广;贯彻落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护、造林绿化、全民义务植树等工作;组织实施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地综合开发、生态脱贫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林政资源管理股(联系电话:0915-2297318)。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和年度采伐计划,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工作;负责林地林权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工作;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监督林地征用、占用和林地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各镇森林资源管护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督办和查处违反森林法律、法规的行政案件;监督管理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指导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的设立和管理,组织实施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管理;组织实施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归口管理林业法制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的监督,受理承办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森林(草原)防灭火股(联系电话:0915-2293111)。组织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和应急预案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草原)火情监测、火灾防治和违规用火行政处罚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察预警、督促检查工作;承担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其他
1.主要负责人
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超
2.办公地点
汉阴县凤凰大道汉阴县中医医院西北侧
3.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915-2297306
工作邮箱:26440136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