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1-3646 发布日期: 2023-03-01 15:01
来源: 县住建局
内容概述: 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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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建设、防震减灾、城市管理及执法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配套政策措施。

  ()负责全县城乡建设发展战略的综合研究,拟订全县城乡建设发展的目标和对策。拟订城乡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和运营监管工作,负责园林城市创建和考核工作。

  ()拟订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和供水、排水、污水、节水、燃气、热力、照明、公厕等公用事业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和规章,并组织实施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县城园林绿化、内涝防治工作;指导各镇做好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燃气行业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四)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及重点镇、文化旅游名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街区、重点镇、文化旅游名镇、宜居小镇、宜居村庄、传统村落申报创建和发展保护工作。

  (五)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县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的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全县公(廉)租房运营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廉)租房、棚户区改造资金安排及资金监管工作。

  ()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拟订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公房出售、出租价格和租金标准。

  (七)负责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拟订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中长期规划、政策和规章;组织制定房地产市场、房屋征收、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指导全县房产交易、抵押、租赁、中介服务、价格评估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危房治理工作。

  ()负责全县建筑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建筑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规范全县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业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管执行;指导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竣工备案工作(含人防工程);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负责全县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和招投标代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人防工程的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扬尘和噪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造价、建筑节能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拟定全县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标准流程的制定;指导开展建设工程消防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并做好相应技术档案管理;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及分析。

  (十)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工作,拟订全县人民防空建设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人防平战结合发展规划;负责人防建设工程以及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防直管工程建设实施;负责全县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和通信警报建设工作;参与城市突发公共性事件应急处置和防灾救灾任务。

  (十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县有关防震减灾方针、政策,负责全县综合防震减灾工作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全县抗震设防标准,指导和监督地震监测、抗震设防及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推广和应用城乡建设、管理新技术、新工艺、新成果,并做好行业新技术开发和专业培训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城建档案,负责城市雕塑的审定和重点保护建筑的普查认定、分类保护工作。

  (十三)负责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负责规划、指导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负责县城规划区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场及户外设施方面的城市公共空间管理。

  (十四)集中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行政处罚权,负责全县建设项目以及县城规划区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的查处、县城建成区市容环境卫生以及城市空间管理;负责受理城市管理及执法中的投诉、应诉、行政复议等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汉阴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915-5212343

  负责承担:负责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乱摆摊点、占道经营、无证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的行政处罚;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负责县城规划区内近期建设区域的违章建房查处工作;负责县城建成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对城市建成区清扫保洁政府购买服务企业运营管理的监督、考评工作;负责占用城市道路的管理(不负责审批);负责县城建成区公厕和环卫设施管理;负责县城建成区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管理(不负责审批);负责广场、人工湖卫生及经营秩序、活动的管理;负责县城建成区临时市场的监督管理;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汉阴县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联系电话:0915-5212343

  负责承担:承办全县房屋买卖、房屋租赁、房屋抵押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办全县房屋面积、权属管理及其因房屋面积、权属而产生的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承办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等工作;负责全县物业管理,规范辖区内物业服务活动,组织实施推进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参与指导、监督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招投标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物业管理违法行为;承办全县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备案的事务性工作,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及网签合同备案的事务性工作;承办全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租金收取、保障性住房信息平台建设和资产运营管理工作;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汉阴县市政园林所(联系电话:0915-5212343

  负责承担:贯彻执行市政公用设施、城市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承担编制县城规划区道路、排水、照明、园林绿地等专项规划及年度项目建设计划的事务性工作并组织实施;承办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立项、论证、可行性研究、报批、建设等技术性工作;承担挖掘(占用)城市道路、在城市架(敷)设各种杆(管)线、接用城市排水、改(迁)建城市排水和照明设施、占用公共绿地、移植(修剪)苗木、建设项目绿线等审批事项的技术审查工作;负责县城市政园林设施安全运行保障工作;负责县城道路、桥涵、隧道、排水、照明和交通设施的日常维修管护工作,城市公共绿地、行道树、公园广场养护工作,花卉、苗木的引种、驯化、培育和园林绿化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城区排水防涝泵站管理、维护及应急抽排等工作;负责县城市政园林设施监(检)测、普查统计和技术档案保管、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市政园林科研项目的申报及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参与指导集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园林县城创建以及园林城镇、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小区创建的技术性指导工作;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汉阴县环卫所(联系电话:0915-5212343

  负责承担:承担研究拟订促进全县污水、垃圾处理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县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编报和资金争取工作,承担全县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全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监督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对全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相关管网建设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承担县、镇垃圾处理厂(站)规范运行的技术性指导,参与垃圾分类处理和无害化处理监督工作,承担全县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销号监督管理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县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技术性指导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及污水、垃圾处理的环境污染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汉阴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915-5212343

  负责承担: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政策法规,拟定我县数字化城市管理有关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组织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电子信息系统,研究拟定县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评价办法,建立科学完善的绩效评价体系;负责县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各种问题信息的采集、分类、立案和处理,对数字化城市管理进行全方位、全覆盖、全时段实时监控;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各类信息的整理、分析,对阶段性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并对有关单位履行数字化城市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评价;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监督员的培训、配置、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软硬件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负责受理领导交办、监督员上报和12319服务热线举报等城市管理案件,各类案件的分解、派遣,对办理结果进行反馈;负责组织数字化城市管理有关课题的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负责组织筹备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协调督办议定事项的落实;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汉阴县地震监测站(联系电话:0915-5212343

  负责承担:承担震情跟踪、震害防御、地震应急、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承办制定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计划、规划的事务性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地震预测预报工作,制定一般性地震灾害防治预案,指导各镇做好地震灾害预防救灾日常工作;负责地震灾害防治项目论证和申报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地震宏观前兆信息,承担地下流体信息收集采集,负责地震监测台站设施维护管理,组织开展地震科普知识宣传;负责制定全县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编制和实施防震减灾规划、应急预案及地震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承担震害预测,震情和灾情速报及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承担民用建筑抗震设防管理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实施地震监测环境保护工作;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汉阴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联系电话:0915-5212343

  负责承担: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负责对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履行质量行为实施监督;负责对监督检查、抽查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扬尘工作;负责对各责任主体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负责对接受并及时处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负责对查处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对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申报手续;负责对监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活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负责对受理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手续;负责对组织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消防)生产、扬尘治理检查;负责对负责建筑职工因工伤亡的统计和上报,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组织开展建筑施工企业的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工作;负责对本县三级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负责对指导施工企业积极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兴安杯、长安杯和鲁班奖工程;负责对政府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局内设股室

  1.政办股(联系电话:0915-5212343)。负责机关日常管理和政务工作协调、督办,承办单位文电机要、安全、保密、制度建设、考勤、财务、编制人事劳资、资产、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单位对外联络、群众来信来访及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信息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组织建设、目标考核、信访维稳、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各类创建活动和人员培训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住房保障及房产管理股(联系电话:0915-5212343。负责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编制全县住房保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保障性房源建设管理;负责拟订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制度改革中的公房出售、房改房调整和房改政策执行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旧城区改造、老旧小区等工作,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和规章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和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绩效目标管理和行业综合统计、信息报送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村镇建设管理股(联系电话:0915-5212343。负责拟订全县村镇建设政策、方案和规章制度;负责指导建制镇、村庄的建设管理和村镇建设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指导省、市级重点镇建设、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村镇建设行业统计工作;指导城镇及重点镇、文化旅游名镇、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街区、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保护管理工作;负责重点镇、文化旅游名镇、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街区、宜居小镇、宜居村庄、传统村落申报创建和发展保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城市建设管理及燃气管理股(联系电话:0915-5212343。负责拟订全县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立项、论证、可行性研究、报批等工作;负责拟订申报各类专项资金计划,承担项目的招商和包装争取工作;负责全县城市建设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全县燃气行业管理工作;编制燃气行业规划,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负责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燃气燃烧器具品牌、销售备案;负责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资质审核;负责燃气企业供气设施运行和供应服务的监管;负责燃气行业专业培训工作;组织推广节约用气、安全用气的先进技术;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建筑业管理、人防与地震管理股(联系电话:0915-5212343。负责拟订全县建筑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支持建筑业做大做强、转型升级发展的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勘察设计、安全生产、施工图纸审查、质量检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企业的资质管理和监督工作;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抗震设计及抗震设防加固工作;负责全县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全县建筑行业人员培训;负责全县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的培育、产值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筑节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建筑劳保费用行业统筹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县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工作;承担建设项目“多图联审”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负责编制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拟订全县人民防空建设规范性文件;拟订城市防空袭预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防建设与城市相结合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人防工程建设计划编制工作;承担人防工程档案收集整理和人防工程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及救援方案、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人防从业资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防工程档案备案;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和变更使用备案;负责全县综合防震减灾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拟订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承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县人武部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全县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建设工程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标准流程的制定;指导开展建设工程消防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组织开展具有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五)(六)(七)项所列情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工作,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工作,并做好相应技术档案整理;依法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未按规定报验收备案、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4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以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或降低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4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进行处罚依规参与相关建设工程火灾事故的技术调查分析;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其他

  1.主要负责人

  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珍珠

  2.办公地点

  汉阴县城关环城30

  3.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915-5212343

  传真号码:0915-5212343

  工作邮箱:2274097362@qq.com

  在线联系(QQ):2274097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