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示范创建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汉阴县创建全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经验材料
我县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巩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成果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目标,对照标准,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一是积极做好上级取消下放事项承接工作,坚持将时效性、严谨性摆到首位,顺利承接国务院和省市下放、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40项,取消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26项,保留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412项。二是深入开展中省市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对全县136项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对第二批62项“最多跑一次”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严格审核,最大限度的实现“减政便民”。三是着力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云平台,建成市县镇村四级便民服务体系,年均办件量达13万件。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先后推出两批次共134项群众和企业“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通过政务平台与EMS的深度融合,推出邮寄特色服务、首批115项“零跑路”全网办理服务事项和285项网上预约服务事项,使政府办事效率明显提高,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不断增强。狠抓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县市场经营秩序良好,各类市场主体数量持续增加,2018年上半年,全县新增企业277户,同比增长百分之17;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64户,同比增长百分之113;新增个体工商户1203户,同比增长百分之95;全县市场主体总量突破1.5万户,达到15403户。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制度引领和推动作用有效发挥。一方面,强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7年对县政府(办)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54件,其中继续有效28件,宣布失效和废止16件,修订10件,有效维护了政府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汉阴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在制定和出台规范性文件前,充分听取县政府法律顾问意见建议,由县政府法制办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再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审核讨论通过。今年共对8件县本级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决策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建设。修订了《县政府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出台《县政府办公室公文运转、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单项会议组织管理办法等三项制度》,从严落实八项规定,精文简会,不断提高县政府工作效能。二是严格落实决策法定程序。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决策部署,由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或县政府全体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并严格执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决策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由县纪检、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在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等方面,违法和违反政策决策的行政行为及时查处,实行责任追究。三是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成立了新一届县政府法律顾问组,聘请3名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工作规则》。重大行政决策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确保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今年以来,充分利用政府法律顾问资源,审查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招商合同、协议等13件,确保县政府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对今年的180件人大代表建议和86件政协委员提案全部按时办结,满意率达百分之100.二是全面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考试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确保对个案制约监督到位。先后组织对全县12个重点执法部门报送的18卷自评优秀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及时整改评查中存在的问题。三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汉阴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印发《汉阴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做好省政府部署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五、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始终把加强行政复议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来抓,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设置行政复议专职人员,提高办案质量。同时进一步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行政执法人员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做到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今年,我们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10件,其中受理9件,驳回1件,经调解,申请人撤回3件。通过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严把案件审理关、积极主动做好行政复议双方矛盾纠纷调解等措施达到行政复议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的,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