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负责人解读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全流程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2-0293 发布日期: 2022-01-14 11:34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2022年1月12日,县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全流程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汉政办发〔2022〕6号),现解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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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全流程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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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月12日,县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全流程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汉政办发〔2022〕6号),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促进城市建设有序发展,进一步强化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制定依据

      结合中央和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康中心城市建设项目全流程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法规。

      三、适用范围

      规划区范围仍沿用上版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规划区分为近期建设区和远期发展区。

      近期建设区范围:东以花扒村东侧边界沿月河至五一高速路立交桥垂直向南至阳安铁路,西以太平村西侧村边界向北沿二级公路至北城街西段,南、北以总体规划确定范围为界。

      远期发展区范围:除近期建设区以外的至城市总体规划区边界的区域。

      四、规划管理流程

      (一)用地许可阶段。建设单位应向县自然资源局申请附有规划路网的用地红线图,并附1:500实测地形图,作为规划设计、验线、核实的有效依据。

      (二)设计审查阶段。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要按要求进行设计,提交规划设计方案应符合《汉阴县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要求》,对规划设计方案终身负责。

      (三)施工许可阶段。施工图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经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对与审定规划设计方案不符的施工图不得通过施工图审查;县行政审批局不得对施工图审查与设计方案不符的建设项目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县住建局对违规设计、违规审查的施工图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予以通报,并列入黑名单。同时,应告知建设单位向县自然资源局申请验线。未组织规划验线的建设项目后期不予办理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

      (四)规划验线阶段

      1.规划初验。建设单位进行施工放线——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5个工作日内联合进行规划初验并填写验线记录报告——建设单位继续施工。

      2.规划复验。建设单位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5个工作日内进行规划复验——出具《建设工程验线报告》。

      (五)规划条件核实阶段

      1.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向县住建局提出综合验收申请——县住建局在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核实——县自然资源局出具规划验收意见书——由县住建局最终出具综合验收意见——县行政审批局根据综合验收意见直接办理相关手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综合验收意见作为登记发证依据。

      2.村(居)民建房。业主提出申请——县自然资源局在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会同县住建局进行现场核实——县自然资源局出具规划验收意见书——县行政审批局根据验收意见直接办理相关手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验收意见作为登记发证依据。

      (六)日常监管阶段。建设项目全程接受县住建局、各相关镇监管,县住建局、各相关镇及时开展日常巡查、监管。在巡查中发现问题后,及时责令建设单位停工整改。

      五、执行标准问题

      1.误差面积认定问题。一是误差面积计算系数继续沿用县政府办《汉阴县县城规划区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暂行规定》(汉政办发〔2011〕26号)第十一条第十八款规定。二是计算误差面积时,只计算地上建筑面积,不包含地下面积。三是对于建设项目在验收时如无超层、超规划尺寸建设行为,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建设项目在验收时出现超层、超规划尺寸等建设行为,不予认定误差面积。

      2.违建处理和办证问题。严格按照汉编发〔2021〕3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工作保障

      主要从加强沟通、夯实责任、严明纪律三大方面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原文链接: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全流程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