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

汉财建字〔2021〕102号

索引号: xzfgzbmxzfxgbm-GK-2022-0145 发布日期: 2021-12-29 14:47
来源: 县财政局
内容概述: 汉阴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
分享:
县林业局: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安财建〔2021〕20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恢复资金1331.64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天然林保护补助社会保险补助40.64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1291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完成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任务第三次和2020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任务第二次补助兑现工作,该项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由县林业局提出资金申请,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惠农资金服务中心,通过“一折(卡)通”兑付,年底县财政不予镇财政结算。严禁挤占、虚报、冒领和挪用项目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由你局负责,迅速安排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各村全面开展核实面积、自查验收、张榜公示、填报表册、录入系统等工作。同时,各镇财政审计所、农业综合服务站应密切配合,将审核无异议的补助资金录入陕西省惠农资金补贴网系统,确保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在按时兑付到退耕还林农户。
  三、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列入参照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2中央参照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你们按照规定加快资金兑付,确保资金及时兑付到位,确保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四、天然林资源保护社会保险补助40.64万元,请你局及时制订资金兑现工作方案,加快资金兑付工作。年终分别列入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2110502社会保险补助”、“2110602退耕现金”预算科目。


附件:提前下达2022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目标表.xlsx




  汉阴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