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的通知

汉财社字〔2022〕19号

索引号: xzfgzbmxzfxgbm-GK-2022-0157 发布日期: 2022-03-07 10:09
来源: 县财政局
内容概述: 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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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安财社(2022)29号文件,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88万元,其中:中央医疗补助资金64万元,省级医疗补助24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件》、《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陕民发〔2007〕26号)、《安康市财政局安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lt;陕西省省级优抚安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安财社〔2021〕34号)等规定,此次直达经费主要用于帮助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建立补充医疗保障、七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医疗补助、以及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优惠待遇等方面所需资金。
  二、优抚对象补助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在下达资金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财政部门将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同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已下达的直达资金和参照直达资金也需执行上述管理要求。
  四、请根据省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优抚对象范围,加强资金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对照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监控

  切实做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


  附件:2022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绩效目标表



  汉阴县财政局

  2022年3月7日


附件

2022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专项名称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

主管部门

县役军人事务局

资金金额

(万元)

年度总资金总额

88万元

其中:中央补助

64万元

     省级补助

24万元

年度目标

通过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使重点优抚对象的参保缴费、住院和门珍费用等医疗保障得到有效落实,有效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的问题。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优抚对象人数

1881

质量指标

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

100%

时效指标

资金及时发放率

100%

成本指标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补助标准

1-6级残疾军人每人每年2000元,其余优抚对象按因素法分配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改善优抚对象医疗难状况

60%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优抚对象满意度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