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出台《汉阴县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规范事业单位履职行为,提高公共服务效率。近日,我县出台《汉阴县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履职评估考核的内容任务、方法程序、结果运用、监督管理等,探索出一条加强事业单位综合监管的有效路径。
建立长效机制。事业单位履职评估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常态化工作,由编制部门牵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实施,举办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按照一定的组织程序,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事业单位在一定周期内的绩效进行综合评价。
科学选取评估对象。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总要求,优先将职能萎缩、编制资源闲置、保障民生、社会关注程度高、职责任务调整较大的事业单位纳入履职评估考核。原则上每年评估全县事业单位总数20%,5年内实现全覆盖。
规范评估程序。成立由人大、政协、组织、编办、人社、财政、审计、举办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业专家代表组成的履职评估考核小组。细化分解考核内容,以共性指标、个性指标、社会评价、附加指标为基本内容的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考核指标体系,按照评估预告、单位自查、现场评估、实地核查、报告结果、反馈意见共六个程序开展。
强化结果运用。评估结果及其综合运用经过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审定。评估结果将作为机构编制部门理顺体制机制、优化职能配置、动态调整机构编制的重要依据,并于组织、财政、人社、审计部门和事业单位举办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综合运用评估考核结果,形成事业单位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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