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财政局关于办理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函
名称 | 汉阴县财政局关于办理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函 | ||||||
办理部门 | 县财政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李鹏 | 签发日期 | 2022-08-11 | 发布日期 | 2022-08-12 | 类别 | A |
正文 | 李扬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将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农村饮水工程水质监测经费纳入部门年度预算的提案》。 | ||||||
回复 |
自2019年起,我县本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农村供水工程经营管理和维修养护。2021年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安排,县财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857万元用于水利项目,其中:用于供水工程改造及饮水安全水毁修复项目1346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工程水质监测项目95.05万元。2022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072万元用于水利项目,其中:用于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1362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工程水质监测项目11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水源清淤、滤料清理更换、设备设施和管网建设等维修养护项目以及农村饮水工程水质监测等,保障了农村饮水工程正常运转和长期发挥效益,确保农村人口饮用水水质安全。
为切实提升我县农村人口饮用水水质安全和水源品质,保持农村供水工程的及时维护和良性运行,保障饮水工程水质达标,针对你们提出的“将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农村饮水工程水质监测经费纳入部门年度预算”的提案。我局将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汉政办发〔2022〕22号)精神,继续将农村供水工程经营管理和维修养护项目列入县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予以安排100万元,将农村饮水工程水质监测项目继续纳入全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保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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