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第十九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93号建议的答复函
名称 | 汉阴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第十九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93号建议的答复函 | ||||||
办理部门 | 县卫健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张晓斌 | 签发日期 | 2022-08-10 | 发布日期 | 2022-08-11 | 类别 | A |
正文 |
何平代表提出的《关于石门寺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及群众健身场所建设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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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一、关于石门寺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建议。目前,平梁镇石门寺村有村卫生室1所,设置于村医罗正西家中。脱贫攻坚期间,按照每个行政村须有1所面积不少于60㎡,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公共卫生室四室分离的标准要求,该村卫生室已于2020年1月7日经我局认定达标。关于您提议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的建议,2017年至今,国家中央预算内资金重点支持方向为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未涉及镇、村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我局多方争取政策支持,已将村卫生室建设列入县“苏陕”项目库,因我县“苏陕”项目资金有限,今年暂未争取到该项目资金。下一步,我局一旦争取到项目资金,优先安排石门寺村标准化村卫生室项目建设。 二、关于建设健身场所并配备健身器材建议。健身器材配备由教体科技局分管,我局已和县教体科技局协调沟通,县教体科技局将利用省市体育设施补短板项目,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和项目立项。除此之外,如有村级健身场所项目,优先考虑石门寺村健身场所建设及健身器材配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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