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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

标题 汉阴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办理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函
办理部门 县卫健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张晓斌 签发日期 2022-08-10 发布日期 2022-08-11 类别 A
正文   温汝洋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精神病患被告人强制医疗指定机构及救助费用的提案》。
回复

  加强对具有人身危险性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强制性监管和医疗救治服务管理,是完善落实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确保一方平安的重要任务。

  一、关于规范强制医疗场所建设问题

  精神卫生法颁布以来,安康市残联精神病医院汉阴分院共收治汉阴籍强制医疗精神病患者5人,均按照相关要求住院监管治疗,其中2名(经镇政府办理手续)出院,其他3名继续在院治疗。

  二、关于执行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安康市残联精神病院汉阴分院对于强制医疗患者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强制医疗患者的档案资料,整理归档患者强制医疗法律文书、收集《强制医疗决定书》、《强制医疗执行通知单》、《司法精神医学鉴定意见书》及住院病历等相关资料、实行一人一档,专柜管理。

  (二)将强制医疗精神病人作为重点防范监管,实施统一标识管理,按照病情恢复情况、躯体疾病、传染病等情况分区域、分病房监护治疗管理,限定活动范围。

  (三)严格按照医疗核心制度及医疗常规进行检查、诊断、治疗,规范患者住院病历书写,通过治疗定期对患者进行病情风险评估,并向送治人或送治单位进行沟通反馈。

  (四)加强安全巡视,各区域24小时不间断巡视,保安人员每15分钟定时巡视,医生护士交叉巡视,公共区域高清摄像24小时监控,通过人防、物防等措施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保障安全管理。

  三、关于经费保障不到位,监管标准不统一问题

  结合住院治疗患者相关费用结算情况,我局将积极与财政、医保、民政部门协商,建立强制医疗费用结算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