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索引号: xzfgzbmsthjfj-GK-2023-0018 发布日期: 2023-03-22 17:49
来源: 县林业局
内容概述: 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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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陕秦岭委〔2020〕6号)文件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汉阴县龙岗大酒店位于汉阴县北城街东侧,属于陕西汉阴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中龙岗片区(108°30′41.7″,32°53′28.3″),秦岭重点保护区内。另据群众举报,该项目无景区规划、无林地使用手续、无建设手续”。

  二、整改目标:

  1.无景区规划:县林业局加强与上级对接,完成陕西汉阴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改和上报,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反馈的修改意见修编《陕西汉阴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

  2.无林地使用手续:该问题不涉及使用林地,钢结构停车场是利用城关镇东南村三组陈正芳和刘康喜两户旧宅改建。

  3.无建设手续: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对无建设手续改建的钢结构停车场没收并处罚。

  三、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

  四、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县林业局委托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上海坤和景观设计有限公司编制《陕西汉阴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于2019年逐级上报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林业局审核后反馈7条修改意见,县林业局已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反馈的7条修改意见全部修改到位,已组件按程序逐级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核审批;二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汉阴县金鑫实业有限公司(汉阴县龙岗大酒店)依法行政处罚,没收龙岗大酒店改建的钢构停车场违法建筑,罚款2.1598万元(汉城管罚诀字〔2022〕1号),行政处罚已执行到位;三是该钢构停车场是拆除两户旧宅基地和院场改建,不涉及林地。


  汉阴县林业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