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阴县涉林收费项目的公示

索引号: xzfgzbmxzfxgbm-GK-2023-0275 发布日期: 2023-06-02 16:58
来源: 县林业局
内容概述: 关于汉阴县涉林收费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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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和规范收费管理,现我局对汉阴县涉林收费项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的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公示栏实行动态管理,各项收费公示后,若遇到取消或调整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时,我局收到文件7日内,在公示栏上相应取消或变更。

  投诉电话:0915-2297306.


  附件:汉阴县涉林收费项目公示表


  汉阴县林业局

  2023年6月2日


汉阴县涉林收费项目公示表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森林植被恢复费(60%-20%-20%县市省)

《陕西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 县级及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其征收和管理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使用县级及县级以下单位林地,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直接审批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全额缴入县级国库;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查,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的,按照80%、20%的比例分别缴入县级、市级国库;由县级、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查,省级或国家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的,按照60%、20%、20%的比例分别缴入县级、市级和省级国库。
(二)使用市级(包括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单位林地,由市级林业主管部门直接审批的,森林植被恢复全额缴入市级国库;由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查,省级或国家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的,按照80%、20%的比例分别缴入市级、省级国库。
第四条 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按照恢复不少于被使用林地面积的森林植被所需要的调查规划设计、造林培育、保护管理等费用进行核定。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一)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收取12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收取8元;无立木林地等其它林地每平方米4元 。
(二)国家和地方公益林林地,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收取24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收取16元;无立木林地等其它林地每平方米8元。
(三)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的林地,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收取24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收取16元;无立木林地等其它林地每平方米8元。
(四)城市规划区以外的林地,按使用林地的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占用非公益林地按照第(一)款收取;属公益林地按第(二)款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且属国家和地方公益林林地,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收取48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收取32元;无立木林地等其它林地每平方16元;占用非公益林地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收取24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收取16元;无立木林地等其它林地每平方米8元。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林业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税务〔202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