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0-4050 发布日期: 2020-04-22 17:07
来源: 县司法局
内容概述: 2019年,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和《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安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要求,以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目标,大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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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和《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安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要求,以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目标,大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一是积极做好上级取消下放事项承接工作。坚持将时效性、严谨性摆到首位,顺利承接国务院和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2项,保留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831项。二是深入开展中省市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最大限度地实现“减政便民”,对依法保留48项中介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对划转的124项行政许可事项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最大化压减审批环节和时限,全年办结行政许可事项55000余件。三是着力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依托安康智慧治理政务服务新平台,建立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共受理各类办件23万余件。积极推进事权规范化建设,探索实施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多评合审”新机制,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提升服务质量。全面落实了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积极推行“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兜底”的新型办税模式,不断优化提升纳税服务,电子税务局“全程网上办”增加至372项,企业网报开通率100%,平均办税时间缩短至3分钟。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9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积极推广运用陕西政务专递系统,70%以上事项实现网上办理,使政府办事效率明显提高,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不断增强。四是转变政府职能,打造法治营商环境。精心组织实施全县机构改革,理顺部门权责和管理体制,圆满完成党政机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和优化了县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组建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等5个议事协调机构,强化党对全方位工作的领导,实现了党管机构编制、党管人才、党管意识形态和党管民族宗教侨务的工作变革,撤销部门管理的科级行政机构22个、减少事业机构22个,盘活机构编制资源,从严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真正实现了机构“瘦身健身”目标。狠抓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县市场经营秩序良好,各类市场主体数量持续增加,2019年全县新增企业708户,同比增长5.06%;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72户,同比增长6.22%;新增个体工商户1733户。全县市场主体总量突破1.8万户,达到18171户。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制度体系和运行效能规范有效。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核、向社会公开发布的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要求,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共出具法律意见26份。对各镇各部门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二是坚持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及时清理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并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目录,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一是制定了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在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二是建立完善了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组建了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组,续聘了5名执业律师及法律学者担任县政府法律顾问,在执行县政府重大决策时,都要先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2019年下半年以来,我们对县政府(部门)合同、协议及重大行政决策等58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制审查意见324条,确保政府决策合法合规;三是建立健全了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水平和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一是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理顺部门行政管理职能和执法职能关系。整合职能、执法资源,积极开展组建汉阴县城管、文化、生态环保、农业、市场监管五个领域综合执法队伍,相对集中行使执法权,进一步减少执法层级,提高执法效率。二是坚持每年度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及时为调整执法岗位、执法证件到期或新上岗执法人员换发(办理)执法证件,并清理收缴调离执法岗位人员执法证件,确保持证执法率100%。组织全县新增、换发、换领行政执法人员共计336人进行了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及考试,确保行政执法队伍质量。三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领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倡导各行政机关探索移动执法和执法文书电子化。四是提升执法队伍办案能力。组织全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邀请省司法厅执法监督处专家到会辅导,强化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并开展年度案卷评查,对全县10个行政执法部门报送的40卷自评优秀案卷中抽取了30卷进行了复查点评并将评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及时查找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整改提高。五是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落实,确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按照“321”基层治理模式,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学习“枫桥经验”,构建德治、自治、法治“三治融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总结出“干部说法说政策、群众说事说心声、大事要事民主协商”的“两说一商”工作机制,宣传法律知识,培养公民法治思维,推动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协商格局。2019年10月,全省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推进会在延安举行,县司法局局长郝友三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介绍了汉阴县抓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法治+德治+自治”的社会治理模式的经验。全县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163个,其中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7个,配备人民调解员1635人,2019年,全县共各级各类调解组织调解纠纷2400余件,成功率达97%,发挥了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基础性、预防性作用。二是全面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责。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高效办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努力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机改以后2019年全县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件,经审查依法受理8件、维持3件,裁定不予受理5件,法定期限内办结率100%。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机制作用,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全年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共17件,办结6件,剩余案件正在审理中。三是创新社会管理和优化公共服务。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净化了社会风气。完成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服务管理,完善了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网格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居全市前列。

  (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显著增强。一是“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县委普法办对照2019年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职责,就涉及各单位执法及需要普及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进行认真收集整理,修订印发了54个单位(部门)的个性责任清单,明确了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普法方式方法、具体责任单位,对普法主体、工作人员进行了明确,形成了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制度化。县委普法办等五部门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领导干部及公务员(事业单位)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编印了2019版《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全县共有87个机关事业单位及中省驻汉单位2900人参加本次考试。三是开展“法律六进”,举行丰富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紧扣法治汉阴建设,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围绕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建设、扫黑除恶、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抓好各类普法宣传月、周、日等纪念活动,利用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编发普法短信微信、设立法律咨询台、举办法治讲座等形式,开展了多种法治宣传活动,广大群众依法行为的自觉性显著增强。四是不断创新普法载体和方式方法。利用政府网站、电话彩铃、移动公交视频、企业商店户外电子屏等媒体为宣传载体,政法单位“两微一端”向广大干部群众重点推送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免费发放《百姓法治宝典》2万册,推广“12348”、长安剑、中国普法网等普法微信公众号和《百姓法治宝典》手机APP1.2万人次,汉阴司法微信公众号粉丝达到8000余人,两微全年阅读量达2万次。推广安装智慧普法媒体机70台。五是是继续开展法治创建。成功创建了19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诚信守法企业,26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县级诚信守法企业。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2019年组建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办公室,2019年11月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全面部署了法治建设工作任务,会议学习传达了中省市委相关会议精神,审议并通过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相关文件,讨论并通过了各协调小组组长、成员名单,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全面启动,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县政府组成部门及各镇政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科学谋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二是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县委常委会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2次,将党内法规学习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七五”普法重要内容。县政府于9月专题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研究部署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确定了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等事项。主要领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县政府常务会议组织集体学法5次,学习了《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扫黑除恶、大棚房整治、减税降费等法律法规,并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通过系列措施,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不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办事走向法治轨道。三是严格要求,突出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实效。根据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及时完善了我县法治建设考评办法,严格实行量化考核,将普法依法治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综合考核体系,占分2分,充分发挥了法治建设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法治政建设按执法部门、非执法部门、镇政府分类设置考核指标,压实县政府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的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四是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责任。2019年5月开展了对全县“七五”普法工作视察,听取和审议了《汉阴县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对县人大视察意见进行研究,有针对性的制定了贯彻落实方案并限期进行了整改落实,有力的推进了“七五”普法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经过自查,与上级确定的标准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不够完善。适遇机构改革,原法制办划转到县司法局,面对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工作,人力保障尚显不足。现有工作人员完成该项工作存在困难;二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行政应诉工作有待加强。少数单位对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对相关行政决策法制审查意识不够,重视程度不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到位。三是镇政府及个别部门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有待提升,规划和措施能力仍需加强,法制机构力量薄弱,行政执法专业化队伍建设水平还有待提升。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0年,我县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认真落实更高水平法治陕西建设的各项要求,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继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做好我县机构改革后机制体制建立健全工作,逐步释放改革“红利”。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机制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向乡镇下放行政执法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二是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全县营商环境。三是规范行政执法,深挖执法潜力,继续加强对领导干部、执法骨干的法治培训。不断创新培训形式,增强培训实效,提升我县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加强重点领域执法队伍装备配备,持续推进综合执法,努力解决我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规定,防止违法决策。五是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全面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工作。六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等作用,防范和减少行政纠纷的发生。七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高政府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积极引进法律人才,全面加强聘请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