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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

标题 关于解决漩涡镇农户发展产业建设用地能放宽用地标准的建议
办理部门 县自然资源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徐世平 签发日期 2023-07-18 发布日期 2023-07-19 类别 A
正文
  罗建康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漩涡镇农户发展产业建设用地能放宽用地标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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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强化村庄规划引领,优化乡村产业布局

  2019年,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和《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要求各省结合县和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通盘考虑农村土地利用、产业布局,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为全面落实编制好村庄规划,助力乡村振兴的要求,我局科学划定“三区三线”,明确全县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制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推动国土空间格局得到进一步优化。广泛征求镇村和相关部门意见,结合发展实际,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将6100亩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全部精准落位,为未来乡村产业用地留足空间。统筹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优化调整村庄各类用地布局,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资源。

  二、完善设施农业用地政策,拓宽乡村产业用地途径

  2020年10月,我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要落实占补平衡,允许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对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提出明确要求。2021年底,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建设占用耕地落实占补平衡的基础上,对农用地内部转换又提出了严格的管制规则,即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一般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要求及时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目前,我局正在按照省市要求积极开展耕地“进出平衡”摸排工作,通过编制年度“进出平衡”总体方案,优化农用地布局,合理考虑属农业内部结构调整的产业用地等实际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完善符合我县实际情况的农村特色产业用地政策,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全力做好土地要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