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农村老人服务体系的建议的提案
名称 | 关于建立农村老人服务体系的建议的提案 | ||||||
办理部门 | 县民政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徐春明 | 签发日期 | 2023-07-27 | 发布日期 | 2023-07-28 | 类别 | B |
正文 |
杨晓琴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村老人服务体系的建议的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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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村老人服务体系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已安排相关股室及领导对您的建议进行剖析学习,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不断加大建立农村老人服务体系,下一步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做好: 一是进一步发挥民政兜底作用,加大社会救助力度,积极开展农村贫困老人经济状况摸底,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老人按照低保现行政策应纳尽纳,对遭遇突发事件的家庭按照临时救助政策及标准及时救助,确保“不漏一户,不少一人”。 二是及时解决农村“夹缝层”困难老年人公办养老机构进不去,民办养老机构住不起这一困难问题。积极争取省市项目资金,今年分别在平梁镇、双乳镇、涧池镇建成三处低收入困难老年人集中养护院,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委托运营,由运营方为入住老人提供生活照料、膳食服务、康复护理、送医陪护、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优质服务,进一步提高他们生命、生活质量,增强家庭发展动能,实现“照护一个人,解放一家人,温暖一群人”的目标,真正使他们生活得舒心、吃得开心、住得放心。 三是严格落实市民政局等九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民发〔2023〕46号)文件,并及时转发给各镇和各相关部门,牵头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各镇、各部门职能职责和探访关爱服务具体内容,建立探访工作机制,在坚持个人自愿的前提下,及时了解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情况,及时发现、有效防范、稳妥化解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风险,兜牢安全底线,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政策宣传讲解、需求转介和必要救援等服务的活动,切实发挥风险排查化解、生活服务帮扶的重要作用。目前已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摸底工作,待摸底完成后,将及时建立服务台账,确定探访责任人和老年人实际需求。 四是积极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平台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职能作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今后我县将继续本着“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服务宗旨,以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明需求为出发点,运用多种形式,建立服务周到、安全保障的养老服务网络,使全县老年人能够真正“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