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阴县委办公室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23-0620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大气环境质量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办函〔2023〕31号 成文日期: 2023年10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10-21 15:51
政策解读:
  • 数字人解读丨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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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近期,部分区域秸秆焚烧现象出现“抬头”趋势,市督导巡查组已多次反馈我县存在焚烧火点问题,秸秆焚烧不仅污染生态环境、造成大气污染,同时也影响汉阴整体城市形象。为坚决遏制秸秆焚烧行为,降低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秸秆禁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责任。各镇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到秸秆禁烧是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增强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获得感的关键措施。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把秸秆禁烧列入中心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确保全域不冒一处烟、不燃一把火。各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亲自督,层层压实秸秆禁烧工作职责,制定“定点、定时、定人、定责”措施,确保秸秆禁烧工作迅速落实到位。

      二、严密巡查督导,严格考核问责。各镇要立即组织开展巡查检查,重点加强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及干线公路两侧可视范围等重点区域的防控,对违规焚烧秸秆行为依法依规处罚、曝光到位,达到“查处一人、警醒一片”目的。对失职失责人员要一究到底、绝不姑息。各镇村组要立即组织巡查队伍深入田间地头不间断巡查,尤其加强夜间管控,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对不听劝告、执意焚烧的,及时查处,全面筑牢禁烧防线。县大气专项办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汉阴县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工作问效问责暂行办法》《汉阴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督查检查每发现一个冒烟火点或斑点,分别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单项考核分值中扣减1分、0.5分,1月内发现5个以上焚烧火点(黑斑)的,约谈分管领导。1月内发现10个及以上焚烧火点(黑斑)的,约谈主要领导。

      三、加强宣传引导,促进综合利用。各镇要疏堵结合,及时清运田间地头堆积的秸秆,我县已将陕西恒康宇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汉阴精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秸秆回收综合利用点,请各镇积极对接,及时收集送达,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同时,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微信、微博、短信、悬挂标语、张贴公告等方式加强秸秆禁烧工作宣传,充分利用村组会、院坝会、干部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秸秆焚烧危害、秸秆综合利用途径、禁烧政策要求和相关行政处罚规定,结合典型经验和案例,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秸秆禁烧工作,形成绿色、低碳、环保的生产生活习惯。


    中共汉阴县委办公室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0日